吳淑珍入監充滿爭議 馬當局進退兩難

時間:2011-02-16 08:53   來源:台灣網

  香港《大公報》14日刊載 署名朱穗怡的評論文章表示,不管吳淑珍是否通過服刑評估,都會有人不滿意:若醫院拒收,藍營民眾必會批評馬當局放扁家一馬;若醫院接收,綠營民眾肯定罵馬當局不人道。“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令吳淑珍入監服刑一事充滿了爭議。

  

  全文摘編如下:

  

  這幾年扁案是島內民眾茶余飯後的八卦話題之一,除了猜測陳水扁夫婦刑期的長短外,更多的是在討論下半身癱瘓的吳淑珍即使罪名成立,也可能會以“生活不能自理”為由而獲得“保外就醫”,從而逃避牢獄之苦。扁家和民進黨在此問題上一直打“苦情牌”,馬當局若在處理過程中稍有閃失,可能又會掀起一場政治風波。

  負責接收吳淑珍的臺中監獄培德醫院春節前已收到吳淑珍提出的十家醫院病歷,但監獄方面指出,病歷資料相當多,醫療團隊認為需要實際審視其身體狀況,才能評估是否適合入監服刑。於是高雄地檢署通知吳淑珍18日到案執行。然而,問題是吳淑珍是否會乖乖地自動報到。不要忘了,扁家可是玩“拖字訣”的“高手”。

  臺北地方法院曾于2006年12月首度開庭審理吳淑珍所涉“公務機要費”案,在庭訊過程中,吳淑珍暈倒。此後,她接續16次向法院請病假,但期間卻被臺媒體發現與家人外出就餐、投票。陳水扁還把案件的相關證據定為“臺灣機密”,令全案陷入停頓狀態。直至他下臺後,2008年9月臺北地方法院得以再次開庭審理該案,並第18度向吳淑珍發出傳票,沒想到,開庭前夕吳淑珍仍以病假為擋箭牌。檢察官認為吳淑珍已屬無故缺席、藐視法庭,遂向法官申請拘提吳淑珍到案。但法官考慮到吳淑珍身體欠佳,最後裁定擇日再審,並未對其發出拘票。後來,吳淑珍終於在去年2月現身法庭,才避免出現檢警到扁家逮人的尷尬場面。

  由於扁家素有不合作的前科,檢方已做最壞打算:萬一吳淑珍屢傳不到,將“逕行拘提”。一般來説,在島內,檢方須向法庭申請拘提,得到拘票後,才能執行。但若被告罪刑重大,為免被告逃亡,檢方可在無拘票的情況下直接逮捕被告。扁家的“拖字訣”恐怕未必有效。

  不過,檢方雖可採取強制措施,但不能不顧慮到吳淑珍的病情,逮捕過程中若吳淑珍突然暈倒,或與聲援扁家的綠營民眾發生衝突,場面恐一發不可收拾。2008年11月法庭批准羈押扁,而扁竟聲稱在被捕過程中遭法警毆打,頭部受傷,極可能是腦震蕩。但驗傷後,醫院方面僅認為,扁肌腱輕微受傷。特偵組當時也澄清説,法警與扁唯一的肢體接觸是,當扁戴手扣舉起雙手時,法警把他的手按下來,讓他上車到法院。“扁被毆事件”才得以平息。

  其實,即使吳淑珍順利平安地抵達培德醫院,“好戲”也還在後頭,因為不管吳淑珍是否通過服刑評估,都會有人不滿意:若醫院拒收,藍營民眾必會批評馬當局放扁家一馬;若醫院接收,綠營民眾肯定罵馬當局不人道。“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令吳淑珍入監服刑一事充滿了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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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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