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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檢討臺灣獄政問題 力求改進之道

2015年02月13日 14:45: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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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監獄挾持事件歷經14小時,6嫌清晨舉槍自盡,此事震驚臺灣。臺灣《中國時報》今日發表社論表示,此案暴露了臺灣獄政、監所人犯矯正與司法審判制度的嚴重缺失,此次事件中顯示最為嚴重的獄政問題,或許是當前監獄實務所表現的刑罰功能定位。再不徹底全面檢討獄政問題,力求改進之道,只怕很快就會出現更大、更糟的事件,噬臍莫及。

  社論摘編如下:

  震驚全臺的高雄監獄暴動案,從受刑人挾持典獄長而開始,歷時14小時,其間一度因為新聞媒體的“連線報道“而影響輿論方向並且影響警方辦案,最後隨著6名受刑人飲彈自盡、兩名人質獲救而宣告落幕。

  這起暴動案固然令人震驚,也暴露了臺灣獄政、監所人犯矯正與司法審判制度的嚴重缺失,但是事件中也有幾點值得肯定之處。

  首先,監獄人員應變得宜,在事發後能有效控制情勢,尤其典獄長與副典獄長主動提出願意親自替換人質,充分展現擔當,勇氣可嘉。其次,警方對於現場的處置明快果斷,不但迅速抵達現場,而且有效佈置警網,以火力封鎖了受刑人企圖竄出的監獄大門,杜絕了其脫逃的可能性。第三,儘管這6位受刑人再度以身試法,鑄下了大錯在先,但是他們能夠在向社會表達訴求後選擇自盡,沒有憑藉手中的強大火力負隅頑抗,因此避免了監所人員以及其他無辜者的不必要傷亡,這一點依然必須給予肯定。

  在這起駭人聽聞的事件中,各界也看到了幾項嚴重的獄政問題:首先,司法公正性並未受到信賴,因而有受刑人自認受到冤屈,不惜以死明志。

  其次,獄政制度顯有缺失或不公平現象,造成了受刑人內心不平,例如獄中勞動工作的報酬太低,每個月只有200到1000元(新台幣),不足以支應諸如衛生紙等日常用品費用,尤其重刑犯,很容易心生怨懟,寧可冒生命危險脫逃。一罪一罰制度更使部分受刑人對更生失去希望,寧可選擇鋌而走險。陳水扁得以保外就醫,也使不少受刑人感覺獄政不公平,因此心生不滿。這些獄政缺失,顯然也欠缺良好的反映管道,終至負面情緒持續積累與最終以此方式爆發。

  第三,從事件演變過程可知,目前監所管理高度鬆散,才使受刑人有可乘之機,竟可取得強大火力並且挾持人質,最後演變成全臺灣的新聞事件並且釀成了6名受刑人自戕的結局。

  此次事件中顯示最為嚴重的獄政問題,或許是當前監獄實務所表現的刑罰功能定位。傳統的監獄提供的是隔離功能,以及應報功能(即懲罰功能),而當代較為理想的監獄,主要應該提供矯正的功能。受刑人的表現,就是實際上監獄功能或失能現象的具體反映。6名受刑人關於獄政的主要訴求,是陳水扁保外就醫所顯出處遇制度的不公平,三振立法所形成的刑期漫長,以及工時工資與監獄環境的問題,都值得檢討。

  若陳水扁保外就醫是基於人道原則要求的話,那麼,情況更為嚴重的受刑人卻不能,所凸顯的問題就不只是平等與否的問題,而且是人道待遇的問題。以懲罰或隔離為主要功能的獄政管理政策,不會重視人道的基本要求,可能還會以低劣的環境條件做為懲罰功能的標榜。這正是現在監獄環境的寫照。需要保外就醫的受刑人得不到保外就醫的待遇,一方面顯示監所的醫療條件嚴重不足,另一方面也顯示監所管理政策上人道觀念的欠缺。這絕對不符合聯合國人權公約所揭示的基本人權要求。

  而以目前監所擁擠不堪的現象,還有教誨師配置明顯不足,工作待遇與勞力剝削的情形難以區別的種種方面加以觀察,在在都可看出今天的監所絕不是以促成受刑人再社會化而以矯正功能為主的機制,而僅僅是達成隔離、甚至實施報復手段的所在。三振立法等相關刑事修法所形成大幅拉長刑期的效果,益形助長了監所的擁擠與受刑人的絕望。這樣的監所,當然不符合當代法治要求的監所。

  負責獄政的“法務部“,絕不能一味迎求社會上一部傳統應報刑罰觀的落伍思想,只以將受刑人與社會隔離得越久越好為能事,而不思讓社會大眾清楚了解,犯罪是必須社會正視共同面對解決的社會問題,監獄必須提供真能促成受刑人再社會化所需的矯治措施的所在,絕對不是將犯人處決或永久隔離,給予非人待遇的地方。

  高雄監獄受刑人所反映的,恐怕只是冰山一角,應予以正視,認識到這是對於社會上“蒙起眼睛就以為看不見監獄問題”之錯誤觀念的第一次反噬,再不徹底全面檢討獄政問題,力求改進之道,只怕很快就會出現更大、更糟的事件,噬臍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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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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