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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學者:被捧殺的陳為廷

2014年12月25日 09:44: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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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中國時報》今日刊載臺大學教授楚三戶的文章説,陳為廷要選“立委”,過去不止一次性騷擾的案底,勢將曝光於世,只有自行承認。同夥讚其勇氣,何以所謂“太陽花學運”最旺時,勇氣反而龜縮了?看來,選舉真是照妖鏡,色狼終要現形。

  評論説,“時無英雄,使豎子成名。”李登輝曾説,陳水扁是豎子。其實,陳為廷也不遑多讓。李登輝最近説,想為陳為廷站臺,不知他的標準何在?相罵無好口,陳水扁説李登輝是“老番顛”,只能立此存照了。

  作者回憶,2013年6月29日,郝柏村在臺大演講時,陳為廷率其同夥,舉牌大聲鬧場。我在現場,聽不到陳為廷同夥理性的論述,只有重復的三字經,水準之低,令人驚訝。“憲法”第11條規定,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其中特別標舉講學,堪稱特色。陳為廷還是學生,就已經製造綠色恐怖了。

  評論認為,除非是集體性侵,不然色狼多半是孤獨的。陳為廷説因為孤獨,找了錯誤的出口,才會襲胸,令人想起徐志摩的話:“孤獨是耐尋味的現象。”孤獨時可以讀書、散步、聽音樂,也可以打工賺錢、當志工助人,不一定非當色狼不可。陳為廷還年輕,希望他學會尊重女性,以及所有人。

  據介紹,島內“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規定,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並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由於被害人和學校、社會的寬容,陳為廷僅獲緩起訴,得以自由之身,假民主之名,行暴力破壞“國會”之實,為罪就更大了,是誰之過呢?

  評論直言,魯迅早就指出,殺人有兩種,一種是罵殺,一種是捧殺。殺陳為廷的人,多半屬於後者。後者不自知在殺人,陳為廷也不知道被殺,捧上雲端後,重重墜入地面,才顯現品學低劣的真面目。今後,他應該進入醫院治療,而非在“立法院”逞兇。如果他沒有自知之明,民進黨又沒有知人之智,就被孤獨的色狼牽著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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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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