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農委會”近日檢出島內有養豬場非法使用瘦肉精,美牛議題再生波瀾。臺灣《中華日報》今日發表社論指出,島內養豬場檢出的瘦肉精毒性遠高於美牛所含的瘦肉精,使反對含瘦肉精的美牛進口者,因反對基礎不復存在而為之氣結,也直接助長美方對臺灣施加的壓力。對待島內養豬場事件的做法,之於反對含瘦肉精的美牛進口者無異當頭棒喝,並能促成民眾對可被容許的瘦肉精之反思。
社論摘編如下:
臺灣是否開放含有“瘦肉精”的美國牛肉進口鬧得沸沸颺颺,似有演變成政治風波的趨勢。但民眾豈知,臺當局“農委會”近日檢出島內有養豬場非法使用瘦肉精;美牛瘦肉精化學成分為“萊克多巴胺”,島內養豬場被檢出的瘦肉精成分為“沙丁胺醇”,後者毒性比前者高出上千倍。
這兩種瘦肉精的化學效用相同,就是讓牛豬瘦肉變多、肥肉變少而使“賣相”比較好,不同的是,含有“萊克多巴胺”的美牛正研議是否開放進口;島內豬肉之所以含有“沙丁胺醇”,則是養豬場違法“投食”所致。專家表示,豬肉含有瘦肉精已是公開的秘密,儘管當局查到後開單處罰,但罰歸罰、用歸用,豬肉中的瘦肉精早已落入消費者胃裏。
島內養豬場檢出的瘦肉精毒性遠高於美牛所含的瘦肉精,使反對含瘦肉精的美牛進口者,因反對基礎不復存在而為之氣結,也直接助長美方對臺灣施加的壓力。
事實上,美國本土允許的瘦牛精含量為 30ppb(ppb是part per billion的縮寫,係表示液體濃度的一種單位符號。)以下,日、韓亦曾反對含瘦肉精的美牛進口,雙方談判後以含量 10ppb以下達成協定,現在美牛在日、韓都有一定的銷售量,未再發生抗議事件。前“衛生署長”楊志良認為,日、韓標準應是我方可接受的底線。
民進黨傾全黨力量從地方到中央,全面反對含有瘦肉精的美牛進口。然而,2007年,陳水扁“執政”時,曾明確承諾“要在解決牛肉問題上有所進展”,並於同年8月16日通報WTO將制定“萊克多巴胺”的最大容許殘留量,希望交換他出訪時過境美國本土重要都市,但“所求未遂”乃將前諾擱置。
民進黨代理主席陳菊説:“民進黨反對瘦肉精立場絕不動搖。”但2007年的“執政黨”一度允諾開放,那個“執政黨”不是民進黨嗎?AIT發言人萬德福日前向媒體表示,馬英九“對美牛進口沒有做任何承諾”;因此,司徒文所稱“臺灣曾有承諾”,顯然是指2007年的陳水扁當局。
食品安全管理應受到當局關注,但所謂“安全”需建立科學標準,而所謂“標準”就是可被容許的殘留量。從今天開始,島內的養豬戶必須簽立“無瘦肉精切結書”,所生産的肉品方可上市,這項做法之於反對含瘦肉精的美牛進口者無異當頭棒喝,並能促成民眾對可被容許的瘦肉精之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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