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公報》23日刊發文章《扁子打“匯款牌”露馬腳》,全文摘錄如下:
陳水扁家族弊案自2008年7月曝光以來,經過臺灣檢方抽絲剝繭的調查,案情輪廓逐漸清晰,但仍有不少謎團未解。其中最棘手的是:扁家在瑞士的2100萬美元至今仍未匯回臺灣。而且陳水扁家、臺灣特偵組和瑞士方面各執一詞,讓外界難辨是非真假。
最近這個“謎團”終於有答案了。正所謂“解鈴還需繫鈴人”,陳水扁兒子陳致中上周出庭時爆料:因未獲母親吳淑珍授權,所以瑞士存款未能匯回來。
可能有人會説,扁家同意匯回瑞士存款,可視為特偵組調查扁案的一大突破。然而,此言差矣。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因涉嫌協助吳淑珍將鉅額款項洗錢到海外,在陳水扁被關押在臺北看守所後一個月,就被特偵組依島內“違反洗錢防制法”起訴。兩人隨後向特偵組遞交陳報狀,表達認罪協商的意願,並承諾將存放在瑞士鉅款匯回。
這個“喜訊”確實讓調查人員高興了好一陣,誰知扁子不過是“虛晃一槍”:他拒絕簽署轉賬授權書,只想把要匯款的想法在檢方的筆錄上“意思表示”。當時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周佔春判決陳水扁獲釋,而扁子則是配合釋出“善意”,削弱檢方羈押扁的理據。所以,扁子的“匯款”根本就是假動作。
後來審理扁案的法官換成蔡守訓,陳水扁又被押回看守所,而且屢被延押。陳致中去年初只好再向特偵組表示,已經發函瑞士的銀行,將會儘快匯回存款。然而,半年過去了,檢方表示,扁家的“瑞士七億”杳無音信。瑞士官方也證實,扁家從未向他們請求把資金匯回臺灣。但扁子律師卻一再聲稱,陳致中“窮盡方法”匯款。雖然“匯款”成了羅生門,但事實很清楚:扁家沒有匯回一分錢。這其實是扁家的拖延戰術:假裝配合調查,博得法官好感,希望一審獲輕判。但最後扁珍一審均被判無期徒刑。
一直以來,扁家只是把“匯款”當作是與檢方、法庭較量的籌碼,根本無意匯回款項。而吳淑珍母子近日的舉動更是證實了他們之前所説的全是騙人的,實際上“吳淑珍從沒簽署過相關匯款文件”。但細究之下,扁家這次依然是謊話連篇,因為瑞士賬戶的所有人是黃睿靚,調動款項的權力當然掌握在戶主手中。但扁子夫婦卻把責任推到吳淑珍身上,這其實已不僅僅是一種訴訟策略,主要是因為陳致中今年初放出風聲説要競選年底高雄市議員,如今高調與“匯款失敗”一事切割,還信誓旦旦地説要把存款資助“臺灣本土力量”和捐助弱勢團體,是為了希望博取選民的支援。
至於吳淑珍提出匯款的兩個條件:一不能匯到檢察機關指定的賬戶;二是聲明款項並非犯罪所得。這顯然讓檢方難以接受,因為扁案一審的判決書已認定扁家的瑞士存款是洗錢犯罪所得。看來,扁家這次還是玩花招。(朱穗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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