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及“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正式上路,標誌著臺灣自1992年就開始推動的大陸學生赴臺讀書終於定案。當然,門總算打開了,雖然門檻還很高。
本科生:看高考成績
碩博班:由學校審核
大陸高中生只能申請到臺灣私立大學攻讀學士學位。臺灣教育主管部門高等教育司司長何卓飛介紹,臺灣高校將在今年2月上旬成立“聯合招生委員會”(簡稱“聯招會”),作為大陸學生赴臺就讀的窗口。具體安排是,臺灣“招聯會”將在4月中旬發佈學士班招生簡章,5月上旬受理報名,7月上旬發榜。何卓飛説,初期,臺灣不準備進行單獨考試,主要依據大陸學生的高考成績。每個學生可以申請5所臺灣高校。臺灣高校將在每年7月10日前,即大陸高校發榜前,發佈錄取通知。
對於要到臺灣就讀碩士、博士班的大陸學生,何卓飛説,因為目前臺灣僅採認大陸41所院校的學歷,只有這41所院校的學生可以申請,不過,碩士、博士班沒有公立、私立限制,所有學校都可申請。預計“聯招會”將在今年3月中旬發售招生簡章,4月上旬受理報名,5月下旬發榜。何卓飛特別提醒,因為今年是首次招生,臺灣計劃僅限大陸六省市的學生報名,具體省市他沒有透露,只表示六省市基本在沿海地區。
在學歷採認上,臺灣規定不溯及既往,只有2010年9月當學期及以後學期入讀41所大陸高校學生,臺灣教育主管部門才會認可相當學歷。除此之外,1992年9月至2010年9月,在大陸獲得學位的臺灣民眾或者在臺灣長期居留的大陸民眾,都須經過學歷甄試,通過後方能獲得同等學歷證明。依這一規定,舉例來説,即使北京大學今年畢業的本科生,要申請到臺灣大學攻讀碩士學位,他的北京大學學歷也是不被承認的。當然,臺灣當局提出了一種折衷辦法。
何卓飛介紹,還有第二種學歷採認方式。申請到臺灣就讀碩博士班的大陸學生,可以由報名學校核定後獲得學歷認可。是採用成績審查、論文審查,還是統考成績審定,由各個學校依自己需求決定。不過,這種採認的學歷只能用於就讀臺灣高校,不能作為就業學歷參考。
大陸學生在申請到臺灣就讀時,都要提供財力證明。雖然辦法中沒有明確規定財力額度,但是臺灣教育主管部門推估的數字是10萬元人民幣。何卓飛説,這個數字相當於4年學雜費的總額。因為大陸學生在臺灣就讀,學費不得低於臺灣同級私立高校的收費標準,而臺灣私立高校平均學雜費約為每學期5萬元新台幣(相當於1.08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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