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兩會第十次會談于2月27日在臺北舉行,簽署了《兩岸氣象合作協議》及《兩岸地震監測合作協議》。迄今兩岸兩會已經簽署了21個協議,預計在第11次會談時,還會處理兩岸避免雙重課稅、貨貿協議、爭端機制協議及兩會互設辦事機構等協議。新生報5日社論説,兩岸兩會這5年多來有這樣的成績,實在是不容易;不過,隨著“張王會”的舉行,兩岸兩會的角色功能如何再定位的問題,卻浮上抬面,成為人們關注的課題。
文章全文摘編如下:
目前,兩岸相關主事者都表示,陸委會及國臺辦建立制度化的聯繫平臺,並不會影響兩會的角色功能,兩會仍然會繼續扮演事務性協商及簽署協議的角色。以兩岸目前的生態來看,兩會的角色功能仍有其繼續維繫的必要。
這5年多來,兩岸兩會的協商簽署協議,是在先經後政及先易後難的路徑下進行的,其範圍涵蓋航運、金融、關稅、投資保障、核電及經濟合作,再加上剛簽署的氣象及地震合作,範圍不可謂不廣,幾乎除了和平及軍事互信等協議外的領域,都逐步被納入兩會協商簽署的範圍。這樣的發展過程,凸顯了幾個引人注目的現象:其一、隨著兩岸兩會協商簽署協議的發展,很微妙地使兩岸交流的許多領域逐步去政治化,緩解兩岸關係的敏感性,發揮促進兩岸和平穩定的功能。
其二、兩岸兩會的協商簽署協議的進展,就算不是“張王會”能舉行的充分必要條件,也是其必要條件之一。兩會的互動,不斷促進兩岸的相互瞭解,這對於“張王會”的舉行,是有一定的促進作用的。其三、兩岸兩會的存在,是兩岸發展的穩定瓣,它可以發揮柔化兩岸關係的作用,扮演緩衝區的角色。其四、如果兩會可以成功互設辦事機構,更可以發揮促進兩岸交流制度化,導引兩岸關係發展的功能,其所産生的影響能量,不會下于“張王會”。
兩岸兩會協商簽署協議的進展,讓兩岸逐步渡過淺水區進入深水區的同時,其實也為兩岸關係建構軟(柔)和平的環境,為兩岸將來簽署和平及軍事互信等協議建構硬和平奠定基礎。兩岸關係的發展不能只是消極的維護和平,而更應積極的締造和平;和平的締造,必須奠定在軟(柔)和平的建構上。
在另一方面,隨著兩岸兩會協商簽署協議的進行,兩岸其實已經在進行非傳統安全的合作,這對於建構兩岸的安全環境,也有一定程度的促進作用。
兩岸如果能充分認識到兩會的角色功能,並希望它們繼續發揮其功能角色的話,那麼就必須儘快落實兩會互設辦事機構,這樣兩會在兩岸關係的結構角色,就可以更形穩定。兩岸的硬和平須要更多的軟(柔)和平的建構為基礎。剛柔並濟是兩岸關係發展的不二法門。
[責任編輯:李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