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15日公佈中共三中全會所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全文。美國《世界日報》18日社論指出,全文公佈後,質疑中國改革決心的疑慮大概已去除大半,“改革”與“開放”字眼貫穿全文,顯見中國領導人已認知須拿出大魄力和大決心深化改革。
社論內容摘編如下:
指改革而言,倘若我們對比過去臺灣發展的經驗,臺灣也是在每人平均GDP達6000美元左右時(1980年中期),面臨結構轉型和改革的壓力,不僅在經濟上,政治上也如此,也許未來十年,中國也會面臨相同的經歷。中國第一次改革在1978年,發展模式是運用人口紅利及引進加工出口模式,投資及開發持續迴圈,結果産生內外、區域、公私、階級及製造服務行業間的結構問題。
這次三中全會的全面深化改革,改革主軸轉為體制改革與既有管制的開放,透過市場力量,及去除市場間的管制,才能使資源效率使用及平衡發展。
在基本經濟制度上,雖然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全文中,仍強調“必須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要堅持公有制主體地位”,不過,該文也説明,要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及支援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也就是説,把非公有制經濟提升至與公有制相當重要的位置;在市場機制上,強調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同時,在深化科技體制改革上,亦強調要打破行政主導和部門分割,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技術創新項目和經費分配、評價成果的機制。亦即,當價格及資源分配是由市場機制決定時,過去所産生的過度投資、産能過剩等大頭症現象,應可獲得紓解。
三中全會的《決定》全文中,更直接説明,要完善發展成果考核評價體系,糾正單純以經濟增長速度評定政績的偏向,加大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産能過剩、科技創新、安全生産、新增債務等指標的權重,更加重視勞動就業、居民收入、社會保障、人民健康狀況。加快建立國家統一的經濟核算制度,編制全國和地方資産負債表,建立全社會房産、信用等基礎數據統一平臺,推進部門資訊共用。這樣的論述等同直接説明,未來十年將揚棄過去“促增長”的核心政策,並進一步規範及透明化地方財政問題。
至於外界所關注的對外經濟改革開放,除了將統一內外資法律法規,保持外資政策穩定、透明、可預期外,也將運用自由貿易試驗區的試點,為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探索新途徑、積累新經驗。另外,加快自由貿易區建設上,強調改革市場準入、海關監管、檢驗檢疫等管理體制,加快環境保護、投資保護、政府採購、電子商務等新議題談判,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區網路。
社論最後預測,第18屆三中全會之後的中國,未來十年的變革,層面之廣、結構性變化之大、影響之深,可能會超越過去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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