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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陳水扁出獄才是“人權”嗎?

2012年12月12日 08:46: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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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中華日報》12日發表社論説,12月14是世界人權日,馬英九在活動上致詞時,先後有一隻包包及一隻鞋子丟到講臺上,“丟包、丟鞋客”訴求釋放陳水扁出獄。同一天,民進黨主席蘇貞昌批判馬當局肇使“臺灣人權倒退”,他沒有談到陳水扁,卻隱然與“丟包、丟鞋客”呼應。蘇貞昌談人權是為民進黨找政治資源而已。

  社論摘如如下

  陳水扁觸犯貪污等罪,部分還在審理中,部分已三審定讞。陳水扁坐牢是坐定讞之牢,尚在審理的案子,他可能有罪也可能無罪。“救扁”者要求將其釋放,意味連罪證確鑿走完司法程式之罪也不承認、不接受;尚在審理的案子,若未來判決有罪,想必也一樣不承認、不接受。

  陳水扁已服刑4年多,他及家屬始終不認罪,認為是“政治迫害”、“司法迫害”。至於民進黨蘇貞昌、蔡英文等黨內領導者,從未説過“陳水扁有罪”這種話,且以間接方式聲援陳水扁,即所謂的“司法人權”。他們認為陳水扁的“司法人權”受到迫害。

  陳水扁“無罪”嗎?凡定罪的案子無不證據齊全;陳水扁的“司法人權”遭迫害嗎?“法務部”與臺北監獄多次宣示,他不但沒受到迫害,反而享有比其他受刑人更好的照顧,如他的放封時間多於其他受刑人,北監並將美化其囚房外的環境,包括植花種樹。他服刑後可以向外投稿,累積稿費不下100萬元,還遙控“一邊一國連線”逐漸成為政治聯盟。

  世界人權日成為臺灣某些人的“救扁日”,是這個“國際日”的最大反諷。陳水扁服刑是因為犯罪,他的“受刑人權”仍受到法律保障。將包包、鞋子丟到臺上的人,顯然認為唯有陳水扁出獄才是“人權”,別的人權無論什麼人什麼事,都不在他們的“人權”範圍。

  同樣諷刺的是,蘇貞昌也在同一日舉行國際記者會,談到“人權”問題,他認為馬英九執政後臺灣“人權民主倒退”,並指出所謂兩大危機,“檢調濫權起訴”、“媒體壟斷案有中國因素介入”。第一項指控和“丟包、丟鞋”異曲同工,不同的是他避談扁案。

  蘇貞昌為何避談扁案?無非身為黨主席,若將扁案與人權“一鍋煮”,必有記者提問對“釋扁”的態度,他勢將難以作答。所以在馬英九講話時丟包、丟鞋到臺上,也可以換成另一隻包另一隻鞋丟到蘇貞昌講話的臺子上,不同的包包、鞋子將訴求定在“人權”,以陳水扁案為例,借包包與鞋子的辯論,檢驗臺灣的司法人權,民進黨敢接受挑戰嗎?

  蘇貞昌所謂“媒體壟斷案有中國因素介入”,表面上與司法無關,卻有要求政治力介入之意,因為“中國因素”對應的是民進黨所謂的“統派媒體”。然而,“綠派媒體”儼如民進黨和“獨派”的吹鼓手,陳水扁執政時透過置入式行銷,要求“綠媒”為民進黨“給力”乃眾所皆知。民進黨失去政權後,便在媒體壟斷案中要求政治力去除所謂“中國因素”,用心昭然若揭。

  媒體並購案仍在審議,任何人就言論自由、媒體生態發表看法都應受尊重,但不能借事恣意批判政府。馬英九已表示“不干預個案”的態度,顯示對司法和對言論自由的尊重。蘇貞昌反要以政治手段介入,這不也是“反人權、反自由”的民粹操作?

[責任編輯: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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