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與臺灣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9日舉行恢復協商以來的兩會領導人第八次會談,簽署了《海峽兩岸投資保護和促進協議》《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臺灣《中央日報》網路報9日刊載社評表示,兩岸兩會協商談判團隊所取得的成績值得喝采,見證了所謂的“由易而難”的兩岸協商進程。
全文摘編如下:
就在9號,海基海協兩會即將在圓山飯店簽署兩項協議。
就在9號,海基海協兩會即將簽署兩項協議:《兩岸投資保障及促進協議》以及《兩岸海關合作協議》,其中以投資保障協議最受到各界的矚目。根據目前官方已經公佈的訊息,我們認為協商談判團隊所取得的成績值得喝采。
事實上,投保協議原擬在第七次兩會領導人會談時簽署,後來因故改列入第八次會談的優先議題;今年六月底,兩岸兩會原擬召開會談,據了解後來因臺灣方面希望再進一步更好洽談,而延期至今日召開。由此可見,這個協商過程充滿了艱辛,也見證了所謂的“由易而難”的兩岸協商進程。
雖然在野黨以及所謂的兩岸協議監督聯盟一直批評投保協議,但我們必須指出,這是一種不健康的心理。佛教裏有一用語“隨喜”,也就是看到別人的善事、好事、或成就,都會不吝掌聲。佛教之所以會強調“隨喜”,就是因為人的妒忌心太重,而這正是在野黨及兩督盟的心理。
在野黨及“兩督盟”主張,二十四小時通知應納入協議文本之中。我們認為,這樣的主張與其一貫的信念根本矛盾。事實上,這是兩個完全不同領域的議題。在野黨一向要求兩岸要比照國際慣例,可是又在投保協議上要走兩岸特色的道路,把人身安全納入投保協議之中,豈不怪哉!
根據媒體報道,有關二十四小時通知的規定,雖不會在文本中,但會在類似共識的文件中呈現。我們認為,這樣的處理,既符合國際慣例,彼此也相互尊重對方的體制,而且又滿足了臺商的需求,值得肯定。
投保協議中,有關P2G的部分,也是臺商非常關心的議題。據了解,臺商與當地政府最大的糾紛主要是有關土地徵收方面的問題,為了解決這一方面的問題,投保協議中有明確的徵收補償機制,除此之外,更針對P2G糾紛,建立了五種解決爭議的途徑。這五大途徑有些是既有的方法,如雙方的協商、上級政府的協調、行政救濟或司法訴訟,也有一些具有創新的構想,如兩岸主管機關的協處、以及第三方的調解。
我們認為,這項協議反映了兩岸保護臺商投資的意願與努力,所以,我們應該給予協商團隊喝采,感謝他們的辛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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