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塑石化旗下的“六輕”重油煉油廠煉油二廠7月25日晚驚傳大火,臺灣《聯合報》8月1日發表社論指出,雲林縣政府對此理當責促台塑調查、改善和理賠,但縣長蘇治芬卻率眾到“行政院”去丟文蛤和死魚,並跪地要求“行政院長”吳敦義出面負責。次日吳敦義南下要求六輕二廠停工,其實只是代蘇治芬宣佈了她該下的命令而已。蘇治芬這一跪,把事件的原貌跪歪了,也把責任政治給跪淺了。
社論摘錄如下:
在現代政治中,即使是尋常百姓,也不必為任何理由向官員或首長下跪;因為那違背民主精神,也自殘“人民頭家”的尊嚴。蘇治芬身為民選縣長,卻採取如此傳統、封建的手段,去向“行政院長”下跪,不僅目的和手段極不相稱,更是反民主的錯誤示範。當然,蘇治芬的目的不在陳情,而在抗議和逼宮;正因為如此,她別有用心的一跪,更顯得太不真誠。
根據臺灣“中央與地方”的權責分立,這類大型工廠的災害,均有一套既定的程式和處理規範可循,不容推諉。這次六輕的災情,問題涉及兩大面向:一是火災事故的責任調查,以及工廠後續安全的掌握;二是對環境的影響及對當地産業危害的理賠。前者,根據“工廠管理輔導法”及“公害防治法”,主要權責在地方政府;後者,根據“空污法”及“公害糾紛處理法”,也歸雲林縣政府負責。蘇治芬企圖用莫名其妙的一跪把責任完全推給馬當局,看似狡猾,實則心虛。
六輕落腳雲林多年,若台塑果真如若干地方人士指控得那麼惡劣,只會在當地製造污染,雲林縣政府大可透過罰款、限期改善、勒令停工等行政手段強力督促其改善。如此,才是真正負責的作法,不是嗎?近年來,台塑確曾發生過多次大小不一的工安意外,雲林縣政府有時該罰不罰、放其一馬,有時從寬處以罰金;包括先前勒令停工的範圍,也顯得極為客氣。那麼,如果地方政府不是刻意“放縱”,難道是蘇治芬忌憚台塑而下不了手嗎?
換一個角度看,以台塑石化企業之龐大,六輕生産設備及技術之複雜,當局若要把全部的監督責任全都交給地方政府去承擔,其實也未必合理。尤其,這接二連三的事故,除暴露縣級環保及工安部門因應能力不足;包括台塑自行負責內部的安檢工作也顯得力有未逮。如果接連發生嚴重事故,當局還不積極介入了解、調查,卻只是等著台塑和地方提出報告,那也未免太過被動和因循。
尤其,明明發生了驚心動魄的火災,臺當局“經濟部長”和“工業局長”無法就眾所關切的工安及環境問題釋疑,卻在那裏一味幫企業撇清,還説六輕擴建計劃“不會受到影響”。這種態度,不僅失去就事論事的原則,似乎也不把民間疾苦放在心上。也難怪,蘇治芬會覺得有機可趁,認為能輕易把輿論箭頭導向臺當局。且看,英國石油在墨西哥灣的漏油事件,因為美國政府一開始未嚴肅對待,導致事態不斷擴大,造成一場環境災難,也讓奧巴馬政府的威信受到重創。殷鑒未遠,馬當局仍要追蹈覆轍嗎?
蘇治芬的一跪,無異在六輕事件上再灑一盆狗血,遮掩了事件本質,也無助於問題的解決。我們要提醒的是:不論中央或地方,都有相應的權力和責任要負,不能手上抓著權力,面對問題卻不願負責。灑狗血、丟死蛤的政治表演,或許能威嚇執政黨,對民眾而言,已經退出流行了!
[責任編輯:趙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