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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美牛事件“修法廢約”是濫情理盲

2010年01月07日 08:38:0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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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聯合報》7日發表社論指出,有些話在事前説沒有用,但在事後不能不説。本文要説的是:美牛事件鬧到“修法廢約”的地步,根本是濫情理盲;並未增加社會的利益,反而加重了對臺灣的傷害。

  當然,馬當局與美國簽議定書,幾乎開放全牛進口,是錯估了政治後果,而致引發社會的疑慮及“立法院”的對抗,這些皆是咎由自取。但是,風暴發生後,至今竟然走到“修法廢約”的地步,形同傷口撒鹽,卻是愈發加重了對臺灣的傷害。

  “修法廢約”後,朝野政黨説得好聽,謂是“朝野及行政機關應共同面對國際壓力”,也就是表示藍綠政黨將共同承擔後果。其實,這是一句“假/大/空”的話:假話,倘若爭議的焦點是在必須禁阻美國牛雜及絞肉進口,那麼只消“三管五卡”等“行政障礙”即可達到目的,則何必走到“修法”廢約的地步?“修法”廢約也許是政治鬥爭的“真議題”,但在禁阻牛雜絞肉上卻是畫蛇添足的“假議題”。大話,試問“立法院”有什麼“國際壓力”?“立法院”有什麼政治後果?對美國背信毀約的後果,其實是由整個臺灣來承受,亦將轉嫁由整個社會來承受;但“立法院”竟誇言其能承擔臺灣背信毀約的傷害,也未免太自負託大了吧?空話,這場“修法”廢約的意義,只是實現了民進黨借題重挫馬英九之目的,也滿足了國民黨團羞辱馬主席之目的;但從整個臺灣的危機處理言,卻是傷口撒鹽,雪上加霜,只是自我掏空臺灣的信譽與形象而已。

  問題的關鍵在於:難道除了“修法”廢約,沒有其他禁阻牛雜絞肉進口的方法?如果“三管五卡”之類的“行政障礙”有效,難道一定要走到“修法”廢約、自殘國際信譽的極端地步?即使簽約是馬當局鑄成之錯,“立法院”的藍綠政黨倘是真心誠意為臺灣社會做善後的損害控制,其實只須共同建立“三管五卡”的“行政障礙”,即可實現禁阻牛雜絞肉于境外的實效;而為了維護臺灣的信譽、形象及利益,自當共同勉力不要走向“修法廢約”的地步。“立法院”演出這一場理盲濫情的“修法”廢約,究竟是維護了臺灣,還是傷害了臺灣?

  不可輕估美國的反應。“美國在臺協會”説:“立法院”單方終止了美方基於政治誠意而達成的臺美雙方協議書,等於是無視于科學標準和臺灣自身的風險評估報告。並説:臺灣此舉破壞了身為貿易夥伴的誠信,將使美國未來很難與臺灣達成協定、擴展與強化雙邊經貿關係。又説:特別令人感到失望的是,美國長期以來一直都是臺灣最重要的貿易與投資夥伴;而且也強力支援臺灣積極參加全球貿易體系,包括支援臺灣取得WTO的會員資格,以及參加APEC。若將這些評論譯成白話,簡直是説:臺灣還要不要美國這個重要朋友?臺灣還能不能作為美國的有誠信的朋友?臺灣還有能夠簽約的政府嗎?

  社論指出,若不是理盲與濫情,當然能正確解讀美國的這類評論,並適切評估其對整個臺灣所造成的重大傷害。如今,朝野政黨竟皆相率阿Q式地輕估或無視于美國反應,有人説“美國懲罰臺灣,頂多半年”,又有人説“頂多只是TIFA受影響而已”,甚至妄言“美若傷害我一臂,也會自傷一指”。這些故做輕鬆的胡言亂語,只是要為朝野“合作修法”廢約解嘲止謗而已。但是,我們要問:不論“修法廢約”的代價有多大,“立法院”究竟曾否為臺灣竭智盡忠以力求避免,還是反而在理盲濫情的政治操作中往臺灣的傷口撒鹽?我們的問題是:“修法廢約”是否唯一的方案,或最佳的方案?還是另有不需修法廢約、但也能禁阻牛雜的更佳方案?

  其實,“政治放/行政禁”,是國際貿易上最常見的壁壘手段;如此即可兼顧政治與外交上的形式利益及行政管控上的實際效果,也就不必因行政措施而犧牲了政治或外交上利益,得以內外兼籌,表裏並顧。但是,全世界唯有臺灣的“立法院”不作此想:“修法廢約”非要搞到葬送臺灣的信譽、形象及國際政治與外交之利益的地步不可。沒有人能在事前拉得住這些狂人蠢貨,但如今大錯鑄成,總該有人在事後把話説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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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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