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扁活動以操作悲情為能事,最近的主題是“陳幸妤不能出國”。臺灣《中央日報》網路報今天的透視集文章指出,向來感性的挺扁群眾此次的感性可能用錯了地方,因為,即使陳幸妤沒有被限制離臺,就認為她此時應該“出國”嗎?
文章説,陳幸妤原期望7月初離臺,而這期間她父母、弟弟、弟媳都將密集出庭應訊,10日地院要開陳水扁的延押庭,決定他是否續押,這是陳水扁家多麼重要的一週,作為家庭成員,她豈能一走了之?
此外,她丈夫趙建銘和公公趙玉柱的案子年底將三審定讞,一般認為入獄難免,而他們觸犯的都是10年以上重罪。為人媳、為人妻,陳幸妤遠走他鄉適當嗎?
還有她的3個兒子,最大6歲,最小3歲,這正是最需要母親照顧的年齡,而她為了達到離臺的目的,竟向法院主動表示不帶他們出去。這是一個母親應該做嗎?
陳幸妤去美國的目的是“完成學業”,這件事的重要性會超過上述這些事嗎?何況,即使沒有留學經驗的人也知道,今年留學不成還有明年、後年。很多留學生因為學費和生活費籌措不成,或家中臨時有事而延緩“出國”,甚至放棄“出國”,例子不勝枚舉。
所以,陳幸妤應不應該離臺,與能不能離臺,是兩回事。如果大家認為她應該不顧親人而離臺外出,才有“為何不能出國”的思考;反之,若認為她不該在這時候離臺,而是應該留在臺灣陪侍親人,那麼,“悲情”從何而來?
更何況,AIT(“美國在臺協會”)已三度拒絕給她簽證,這表示美國也反對她入境。美國也許不在乎她對親人這麼無情,故而,AIT對她的“無情”是否另有不便説、不好説的內情?
文章最後説,人民支援或反對一件事,首先要從自己身上去找經驗。因此,支援者只需自問:如果陳幸妤是你家一員,家中又有大事待決,你贊成她這時候出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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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趙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