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登出“公務機要費”案卷證為“絕對機密”,引來民進黨反彈,現象之一,“立委”高志鵬控告馬英九涉“外患罪”;之二,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認為,這是馬英九的“政治算計”,借此挽救低迷的民意滿意度。陳水扁則發佈新聞稿,“警告”馬英九要負起泄漏“國家機密”的全部責任。
臺灣《中華日報》10日刊載社論説,第一、二點有其交集,即是維護陳水扁。這個月內,綠營將密集發起三次“嗆馬遊行”,如果“護扁”成為活動的主題之一;那麼,民進黨不啻自己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民進黨歷經縣市長、“立委”、“總統”三次大選舉慘敗,重要原因,就是扁當局貪腐引起民怨,陳水扁個人滿意度為十八趴(18%),這個數字中包涵了綠營也同樣反扁。總體而言,人民借選票教訓民進黨,正是因為民進黨一直在“護扁”,讓人覺得,這個黨,已經分不清甚麼叫是非了。
上述三次選舉中,包括綠營在內,多少人苦口婆心要求民進黨和陳水扁“切割”,但總因民進黨與陳水扁有著“權力依附”的關係,終至忠言逆耳,才使黨幾乎“陪葬”。民進黨此時此刻還“護扁”,使人驚愕,這個黨似乎從“三二二”後就不曾醒過來。
社論認為,若説馬英九欲借登出“公務機要費”卷證為“絕對機密”,來拉升滿意度,豈不正好説明,馬英九的滿意度低迷,與對這件事的作為不積極有關?亦即,多數人民已不耐“公務機要費”案,在陳水扁下臺後還這般“推拖”,也可説明,讓這起案件早日大白于天下,亦是人民把選票投給馬英九的原因之一。
民進黨認為“卸任元首”任內作為,“現任元首”未保護卻交由“司法”處理,是為“清算”,在此邏輯下,“元首”在任其任內貪贓枉法的事證,只要宣稱為“絕對機密”,就無法制裁他,循此邏輯,倘若馬英九如法炮製,民進黨能接受嗎?
社論説,“大法官”賦予“元首”擁有“國家機密”特權,但“國家機密法”有“解密、降密、登出機密”的規定,其中隱含前後任“元首”在“國家機密”特權上有相互制衡之意,使陳水扁所謂“機密要帶去墳墓”之狀況不致發生。如果“絕對機密”經現任元首核定後,他人便永遠不得碰觸,則此項權力不啻為“帝制”的表徵。
臺灣要求“司法獨立”的呼聲不絕於耳,馬英九“登出機密”,是為法院審判卸下枷鎖,使“司法”在獨立精神下還原“公務機要費”案事實,這無疑是臺灣人民所期待的。
社論不解,民進黨到底在怕什麼?若相信陳水扁和吳淑珍確是無辜的,那麼“司法”正可還他們清白。從二○○六年該案被起訴後,陳水扁及黨籍官員和民代便百般阻撓審判進行,如今失去政權,依然欲將這起“司法”案件拖入政治泥淖,莫非想要“帶入墳墓”的事情,被牽扯者除陳水扁、吳淑珍外,還另有他人?
可以想見,未來民進黨對“公務機要費”案卷證“登出機密”的政治動作,將會不斷使出來,馬英九的滿意度相對也就會被這些動作“墊高”,馬當局真該謝謝民進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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