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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媒評臺郵轉存陽信弊端中相關人員的表現

2008年04月03日 13:08:0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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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七月,臺灣郵政公司在主管機關如“交通部”、“金管會”尚未正式召開會議之前,即擅自先斬後奏,將高達一百億元的資金轉存可能遭遇擠兌的陽信銀行,包括臺郵兼任董事長何暖軒及臺郵總經理吳佑民在“立法院”對“立委”質詢是誰打電話指示匯款時,都以忘記為由推託。對此,臺灣《工商時報》發表社論認為,如此的答覆充分顯示,臺郵轉存陽信銀行事件中的相關人員,面對任何人都知道必須審慎處理的百億元存款事情,竟然忘掉指示者的名字,若非態度玩忽,視臺郵存款戶權益為無物隨意處置,即是心虛,明知轉存做法存有高度瑕疵,有心掩飾自己以及當局高層的荒誕行為,才以“不知,忘記”推託了事,或者,年事已高、體能減弱無法記住如此重要事件的當事人姓名。不管如何,社論認為,以“忘記了”理由搪塞“國會議員”質詢,吳佑民、何暖軒兩位,不僅愧對當局的付托,也愧對臺灣人民的信任。

  臺郵轉存陽信銀行做法單單就處置程式而論,社論即認為相關人員的態度傲慢、輕忽,完全不在意,甚至看不起質詢“立委”的“憲法”上應有職權與郵政存款戶法律上應有的權益,否則,不會輕輕一句“忘記”即想將轉存百億元如此重大事件的責任輕描淡寫推託了事。具體而言,包括吳佑民、何暖軒兩位當事人,若確知或自信相關機關會議決議之前擅自轉存百億元資金給陽信銀行屬於合法、合情、合理的處置措施,大可把指示者的“行政院”高層,譬如“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的姓名向質詢“立委”報告,根本不必隱瞞;如果心中尚有疑慮,譬如認為在“交通部”、“金管會”正式召開會議議決前私自行動存有不妥,即應悍然拒絕“行政院”高層的不當指示,豈可為了官位事前貿然答應,事後又不敢堂堂正正講出指示者名號。社論認為,吳、何兩位,不敢在“立法院”公開“行政院”指示者的姓名,顯示要嘛吳、何兩位與指示者屬於“共犯”結構,彼此官官相護,但求敷衍了事矇混過關;或者吳、何兩位,雖知如此便宜行事不妥,但因眷戀官位,並有心在事後為長官開脫責任,因此姑隱其名。果爾,不楚要質問:是存款戶百億元的安全重要?抑或自己的官位重要?是維護應有行政程式重要?抑或保全自己的烏紗帽重要?

  至於臺郵將高達一百億元的存款轉存陽信銀行的實質可議之處,《工商時報》在三月二十一日題為“郵儲金轉存陽信疑點必須有效澄清”的社論中,已經明白指出,雖然類似動用金融同業搬現金救援可能遭受擠兌銀行困境的做法,以前曾經實施,甚至臺郵前身“中華郵政”也曾伸出援手協助華僑銀行、中興銀行,但陽信銀行與這些受難銀行的條件不一樣,並不在金融重建基金(RTC)全額保障的範圍內,易言之,若果陽信有個三長兩短,臺郵的一百億元急難救助存款,受到合法保障的金額可能只有一百五十萬元。屆時,九十九億九千八百五十萬元的郵政存款戶的債權如何確保?是吳、何兩位用退休金彌補,抑或請求“公庫”支援?再者,臺郵雖然辯稱,同時紓困的金融機構還有萬泰銀行等多家,但須知,臺郵前往救援的對象陽信銀行,主持人是涉嫌超貸掏空官司的薛淩夫婦,不但是資深的民進黨黨員,不分區“立委”,長期來更被外界形容為民進黨的“小金庫”。吳、何兩位,久在官場任職,當有這方面的知識與認識,難道沒有一點必須避免瓜田李下的自知與警惕?如果有而硬幹,我們只能用可惡至極形容;如果沒有一點警覺心,我們也懷疑如此的政治素養,如何可以放任其為四.八兆元的存簿儲金把關?

  社論最後説,臺郵金援陽信銀行一百億元,檢調已經著手調查,希望司法當局能夠查明真相,確認相關人員有無涉及圖利、背信等罪刑。刑事責任之外,臺郵兼任董事長何暖軒、總經理吳佑民,以及“行政院”高層如邱義仁,“交通部”、“財政部”、“金管會”等相關人員的行政責任,亦應一併查明。即使行政責任可能開脫,社論亦認為,體能老弱至無法記住關照百億元存款處置事宜“行政院”高層姓名之相關人員,亦不宜繼續任用,應立即令其退休,如此才符合“老吾老以及人之老”道理。

[責任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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