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長廷選“總統”,説要為民進黨贏得“最後一席”。他説,在國民黨贏得“立法院”絕對多數後,必須待他謝長廷當選“總統”,才能發生“守護臺灣”的“制衡作用”。
臺灣《聯合報》16日刊登的社論指出,謝長廷其實一直未將這“最後一席”的真義説清楚。一方面,他説將要做一個“釋出行政權”的“消極“總統””;另一方面,他又強調,要“守護臺灣”,發揮“制衡”作用。然而,“守護臺灣”,在民進黨的語意中,其實就等於“主張臺獨”;謝長廷若當選“總統”,而繼續秉持“正常國家決議文”所主張的“及早正名制憲”的立場,來“守護臺灣”、“制衡政局”;他豈可能扮演一個“消極總統”?又豈可能“釋出行政權”?而謝長廷倘不能將這“最後一席”究竟是“積極”或“消極”説個清楚,又怎能向選民説明他倘若當選後的“總統”角色究竟是何樣態?
社論質疑,謝長廷難道可能當一個“積極的臺獨總統”,卻又同時當一個“在行政權上的消極總統”?試問:一個在“臺獨”路線上“積極”的“總統”,亦即一個遵行“正常國家決議文”、主張“及早正名制憲”的“總統”,豈可能在行政權上“消極”;反之,一個在行政權上“消極”的“總統”,又豈可能在“臺獨”路線上“積極”?
社論指出,謝長廷的“最後一席論”,其實是一個兩面刃。就“臺獨”支援者來説,這“最後一席”,確實是“臺獨”未來牽制政局的重要杠桿;但是,對於不贊同“臺獨”者而言,這最後一席一旦落到民進黨手中,政局必又陷於內耗空轉。因而,究竟要將這“最後一席”留給“臺獨”作為牽制未來政局的杠桿,或是要將這“最後一席”作為臺灣擺脫“臺獨”基本教義派挾持的跳板,即將在三月二十二日大選投票時由全體選民決定。
謝長廷的“最後一席論”,難以自圓其説。他當然不能誇言,若當選“總統”,要全盤掌握政局,“整碗捧去”;倘係如此,必是天下大亂。所以,他必須宣示“釋出行政權”,做一個“消極總統”。但是,既是一個“消極總統”,怎能激起選民“積極”的支援?因而,謝長廷即必須採取“守護臺灣”的“制衡論”,將這“最後一席”定義為“臺獨”牽制政局的最後杠桿。這恐也是謝長廷能賦予這“最後一席”的最高價值,只不知多數選民是否同意?
正如前述,選民對這“最後一席”的意義也是見仁見智。“臺獨”支援者認為,“立法院”已由國民黨佔絕對多數,這“最後一席”已是“臺獨”的最後杠桿,必須設法贏取;但不贊同“臺獨”者則認為,好不容易在“立院”改選教訓了作亂八年的民進黨,豈能“為山九仞,功虧一簣”,將這“最後一席”“總統”職位又捧給民進黨?
謝長廷的“最後一席論”陷於兩難之境。一方面,謝長廷顯然不是一個“消極總統”的理想人選;因為他未必具有“虛位元首”的德望,且在人格特質上亦明顯不會甘於做一個“消極總統”。另一方面,謝長廷若主張扮演“制衡”的“積極總統”,則以民進黨的政治路線,他除了主張“正常國家決議文”的“正名制憲”以外,亦幾乎不具其他方面的“制衡作用”;但是,選民難道願意選出一個繼續以“正名制憲”來“制衡”政局的“積極總統”嗎?
謝長廷的困境也許是:多數選民可能會認為,“消極總統”何必選他?“積極總統”豈可選他?
社論認為,謝長廷主張“最後一席論”,必須設法化解多數選民心中的兩大疑慮。一、就“憲政”體制言,謝長廷若當選“總統”,形成“光桿總統”VS.超強國會”的畸形架構,如何運作?二、謝長廷所標榜的“制衡”,是否即指“正常國家決議文”的“及早正名制憲”?若是,何不乾脆説明是為“臺獨”爭取這“最後一席”?若不是,則謝長廷能否説出其他非要贏得這“最後一席”的動人理由?
“總統”大選這“最後一席”,將決定是否要形成“總統府”與“立法院”嚴重分歧的“分裂政府”。謝長廷若宣稱只是要做一個“消極總統”,那就犯不著非要形成一個“分裂政府”。反之,謝長廷若主張要做一個“制衡”的“積極總統”,則不啻公開宣示必將形成“分裂政府”,又如何説服選民?
謝長廷這“最後一席”,不論是積極或消極,似皆不易自圓其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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