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長廷説,應選他當“總統”,否則在“立法院”已佔超級多數的國民黨會“一黨獨大”;但是,過去八年,泛藍一直佔“立法院”多數,民進黨硬撐“少數政府”,臺人已經受夠了“朝小野大”的萬般痛苦,難道如今還要選謝長廷當“總統”,延續“朝小野大”的噩夢?
臺灣《聯合報》今日刊登題為“何去何從:府院合體或朝小野大?”的社論指出,“立委”選舉後的朝野情勢,正是過去修“憲”所可能衍生的最可怕情境之一。過去修“憲”,是以“法國第五共和制”為藍本,亦即所謂的“雙首長制”。此制在法國實施的過程中,即曾發現極多重大缺陷,於是逐漸調整修補,包括採行“總統選舉絕對多數制”、“任命總理須經‘立法院’信任案”,及最關緊要的“行政權換軌制”。然而,李登輝當年修“憲”的企圖卻是要將自己塑造成一個“臺灣的戴高樂”,完全以他個人取得權力及擴張權力的便捷為主要考量,因而採“相對多數制”、“取消‘立法院’的‘行政院長’任命同意權”,且最致命的是未有“行政權換軌制”。如此這般,這部“憲”法,就被李登輝與民進黨合力修“憲”毀掉了。
為什麼陳水扁在二○○○年,以百分之三十九的選票即可當選“總統”?是因“相對多數制”。為什麼八年來民進黨或泛綠始終在“立法院”居少數,民進黨卻能“組閣”執政,徑自成立“少數政府”?這是因取消了“立院”的“閣揆任命同意權”,且無“行政權換軌制”。於是,臺灣就經歷了八年痛苦萬狀的“朝小野大”,標準普爾評等的臺灣大選報告中稱之為“分裂政府”。
那麼,為什麼説現今的情勢最可怕呢?國民黨及泛藍在“立法院”已贏得四分之三席次,請問:還能不讓“立法院”多數行使“閣揆”任命同意權嗎?還能不讓國民黨“組閣”執政嗎?還能繼續現在這種“朝小野大”的“分裂政府”嗎?但另一方面,此次“總統”大選只有馬謝二組對決,謝若當選,其得票率必然超過百分之五十;那麼,以過半數贏得“總統”寶座的謝長廷,與佔“立法院”四分之三席次的泛藍,如何能相安無事?沒有“立法院閣揆任命同意權”,亦無“行政權換軌制”,一場“憲政”巨災大禍將是無可避免。
社論指出,當前情勢,馬英九若當選“總統”,形成“府院合體”,固然有“一黨獨大”的疑慮;但是,倘若謝長廷當選,挾其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得票率,再加上慓悍的二十七席民進黨“立委”,及喊打喊殺的基層支援者,繼續“朝小野大”、繼續“分裂政府”,那臺灣真的會變成政治地獄。
因此,謝長廷不再主張“喬過半”。他説,若當選,他會“連提名‘行政院長’都沒辦法”(語意似指由國民黨‘組閣’),又稱他會“釋出行政權”、“消極行使‘總統’職權”;更稱,他當選“總統”只是要扮“平衡”、“守護臺灣”的角色。問題是:謝長廷的這些主張,沒有一項在現今“憲政”架構上可以保證;何況,以八年來民進黨及謝長廷所表現的品操而言,已無社會信任可言。謝長廷所言,幾乎是指他將做一個“虛位元首”,只是“平衡”而已;但是,屆時真的只是“平衡”而已嗎?又將用何種手段、何等力道來“平衡”呢?至於所謂的“守護臺灣”,看一看民進黨八年來如何“糟蹋臺灣”再説吧!
“憲政”運作已經面臨空前危機。上週六選民已經選出了泛藍佔四分之三席次的“立法院”,三月二十二日臺人將決定要不要以百分之五十以上的選票選出謝長廷或馬英九做“總統”?這是整合或分裂的抉擇,這是促成“府院合體”或繼續“朝小野大”的抉擇。
“府院合體”確實有制衡上的問題,但制衡之權畢竟仍操在社會之手;而倘若繼續“朝小野大”、繼續“分裂政府”,臺灣必定立即陷於政治惡鬥,就不知將伊于胡底了。
社論最後表示,此類“憲政”危機,終究須由“修憲”解決。但即使泛藍已佔“立院”多數,值此社會需要休養生息之際,短期內不宜“修憲”;卻可設法以創造“憲例”來引導“行憲”的方向。例如,若是馬英九當選“總統”,可考慮由“總統”主動咨請“立院”行使“閣揆”任命同意權,即可將“憲制”朝向“行政權換軌制”調整;由於既然已是“府院合體”,今由“總統”主動咨請“立院”同意任命“閣揆”,一則創造了“憲例”,一則不致攪動政局,應是“社會成本最小,‘憲政’法益最大”的改革”。何不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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