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本屆“立法院”的最後一個會期將於本週五開議。根據週一的“立院”朝野黨團協商,新會期開議首先要進行的,並不是慣例的“行政院長”施政報告與總質詢,而是針對“總統”提名的“司法院正副院長”、“大法官”和“審計長”行使人事同意權,施政報告和總質詢則延到十八日才進行。
臺灣《工商時報》今天刊載社論指出,“立法院”這一次和慣例不同的議程安排,其實只是預示本會期的“立法院”將會是比較不一樣的會期。除了有包括“司法院”、“審計部”以及“監察院”的三項人事同意權行使案之外,更有兩個“立法院”前所未有的變局,到底會對新會期“立院”的議事帶來怎樣的變數,值得關注。
首先的一個變局是由於本會期是本屆“立委”任內的最後一個會期,而歷來“立委”的改選一向都安排在十二月初左右,也就是説過去逢到“立委”任期的最後一個會期,在會期中必須暫停開會,等到選完後才繼續開會審理預算及法案。然而這一次中選會把“立委”的改選日期設定在明年一月中,也就是“立院”正常會期結束後法定任期屆滿前半個月才進行改選。
比較原來在會期中就進行改選,和等會期結束後才辦理改選,這兩者對“立院”議事進行和現實政治運作所可能産生的影響為何,由於新制尚未實施,因此尚難論斷。不過,“立委”選期改採新制,可預見的影響就是壓縮了“立院”本會期的議事時間。不只過去幾已形成慣例的在十二月法定集會時間結束後,另一月份以延會方式處理具時效性法案的操作模式,在本會期將不再有運作空間。甚至“立院”還可能沿襲這幾屆慣例,讓本會期提前休會,以便委員進行選舉的最後衝刺。如果真是這樣,則“立院”本會期可供議事的時間審議固然存疑,單是包括2008年度總預算、擴大公共建設與治水特別預算案三案,以及2008年所得稅稅率條例等具高度時效性的法案,如果因為時間不及而未能在會期內完成“立法”,勢必使當局依法行政的原則與權威受到莫大的挑戰。
社論指出,這其中,特別令人憂心,也必須特別提出的,則是有關年度總預算案。由於2007年度的總預算案,就是在朝野的議事僵持下破天荒延到今年六月才完成“立法”,自然令人擔心這樣的特例會不會形成新的“立法”慣例,從而使得預算審查制度進一步受到扭曲與破壞。因此,雖然就只是在會期伊始,我們還是要嚴正的提醒“立委”諸公,務必把握有限的集會議事時間,把上述具高度時間性的預算及“法案”,在會期也就是任期結束前完成“立法”,以免破壞法制及影響行政機器的正常運作。
“立法院”本會期另一個前所未見的變局,則是源於自下一屆“立院”起,不只委員任期將由三年延長為四年,更重要的是委員人數也將減半。下一屆“立委”人數減半後,對未來“立院”議事運作與政治生態究將産生何種衝擊變化,目前固然尚難逆料,但這一改制的衝擊效應卻將會在“立院”本會期逐一浮現,最具體可見的就是,現任“立委”至少將有一半無法在明年重返“國會山莊”。是則這些未能連任的“立委”在最後一個會期究竟將怎麼表現自然引人關注。誠然,在過去每屆“立委”任期屆滿前,也都有不尋求連任或無法連任的“立委”,但畢竟人數只算少數,而這一次則是首度出現如此高比例的行將離任的“立委”。這些不再能連任的委員,依人情之常,最大的可能是意興闌珊,無心問政,影響所及將可能使“立院”本會期流會成風,間接造成議事癱瘓。不過,這種情況比較起來還算是好的,比較令人擔心的是,這些即將卸任的“立委”會不會汲汲于利用殘余任期為一己牟私,甚至倚仗人多勢眾,以職權行使為手段來要挾當局或所屬政黨,積極介入肉桶分肥。如果情況失控,則將給臺灣社會帶來災難性的後果。
社論最後説,根據以上的分析,以及觀察本屆委員兩年半來的職權行使言行表現,不只令人擔心“立院”新會期的議事運作能否順暢,以及“立法”品質是否會每下愈況,另外還要擔心“立委”減半新制尚未正式啟動,整個社會已經要額外付出更重大的代價。面對這樣的可能變局,媒體固然要扮演監督之責,選民大眾也要睜大眼睛,“立委”諸公以及黨政相關負責人更要自我約束,謹防失控而自貽伊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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