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都該有份“使用說明書”

時間:2011-03-07 14:21   來源:錢江晚報
  家用產品的使用說明書,很常見!可是,社區民警的使用說明書,你見過嗎?3月5日中午,在四川成都青年路社區橫九龍巷44號居民小區內,一份貼在牆上的“使用說明書”引來大夥駐足觀看。原來,這是他們熟悉的社區民警陳翔的“使用說明書”。小區居民周阿姨開心地說:“原來只曉得有事就找陳警官,現在看了這張說明書,以後 ‘使用’起來就更有針對性、更方便了。”

  民警“使用說明書”,著實令人眼前一亮。顯然,民警“使用說明書”就是一份職責介紹或者服務信息公示,在很多行政機關我們都可以看到這樣的介紹或公示,但是那些介紹或公示幾乎都是“嚴肅認真”的,一副冷冰冰的模樣,有些介紹或公示的內容過于簡單、空洞、教條,讓人難以讀出具體的有價值的信息,有些介紹或公示更像是以我為主的權力展示,充滿了權威性,欠缺以民為主的服務意識。民警“使用說明書”則完全放下了“架子”,這種職責介紹方式活潑新穎、謙恭平和、通俗易懂,向民眾傳遞了一種自然、溫暖、親切的信息,拉近了民警與民眾的距離,為民眾喜聞樂見。

  民警的職責是保護民眾的權益,為民眾服務,民警將這種管理服務職責界定為一種產品,甘心為民“使用”,表明民警真正樹立了“權為民所用”的民本意識。

  民警“使用說明書”的最大特點在于它不僅詳細列明了民警的“通用功能”,還針對工作能力、工作特點、工作習慣的差異分別列明了每位民警的“特殊功能”、“貼心功能”,這樣,民眾對民警的所有“功能”一目了然,“使用”起民警來就會更準確、更嫻熟、更有效率、更有的放矢,也有利于民警實現“功能”最大化。另外,民警“使用說明書”也是一份信譽保證書,或者說是一份服務憑證。民警“使用說明書”確保“品質可靠,服務一流”,做出了“三包承諾”——包平安、包和諧、包滿意,民警就必須按照“說明書”承諾的內容提供“產品”,民眾也可依據“說明書”承諾的標準對民警的工作進行考量監督,對于工作質量有瑕疵達不到“說明書”要求的民警,民眾就像對待不合格的商品一樣有權利要求“商品”提供方“修理、重做、退貨或賠償”,即有權利提出批評建議,有權利進行申訴舉報,有權利提起行政訴訟……如此,有利于民警嚴格自律,不斷提升執法服務質量。

  其實,每一位公職人員都是由納稅人供養的,因而,每位公職人員都有義務向社會、向民眾提供合格的“產品”,每位公職人員也都應該制作一份“使用說明書”。(李英鋒)

編輯: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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