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麼讓法律尊嚴掃地

時間:2010-06-09 09:19   來源:檢察日報

    無論是對官員的行政處分還是對開發商的經濟處罰,都不能代替對“洱海天域”項目本身的處置與善後,尤其不能將前者當做後者的合法外衣。

  6月6日,距離大理市政府承認在洱海填湖建設豪華別墅群存在違規行為已經一個多月,但“洱海天域”豪華別墅樓盤仍在繼續銷售。此前,大理原市委副書記、市長段力因在“洱海天域”別墅項目違紀違法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其他6名涉案人員也被嚴厲查處。市政亦責令相關部門對業主違反協議的行為作出近4000萬元的罰款。然而,“雙開十罰款”,居然給“腐敗項目”披上了合法外衣。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大理市官員說,貪污官員要嚴懲,但總不能“株連”程序合法的樓盤,“只能這樣了……”(6月8日《新聞晨報》)

  果真程序合法嗎?回答是否定的。雖然大理市規劃局一負責人稱,“洱海天域”項目由公共綠地轉變為住宅商業用地時,召開過內部聽證,方案幾經調整。但所謂“內部聽證”顯然有悖城鄉規劃法公開聽證的相關程序規定。何況房產企業在建設中擅自更改項目性質和設計規劃,原規劃明確要保護情人湖,保留情人湖70%的湖面。但規劃調整後情人湖的湖面全部消失,遭到了永久性破壞。而“洱海天域”距離洱海最近處不到10米,違反了城鄉規劃法、水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和風景名勝區條例、洱海保護條例等一係列全國性或地方性法規。可見,所謂“從立項到動工的所有程序都在嚴格規范下完成”,完全是欺人之談。

  再說“洱海天域”別墅項目,是原市府官員收受巨額賄賂,出賣公共利益,官商勾結,肆意妄為的“苦果”。這一“腐敗項目”之所以受到媒體的曝光和公眾輿論的一致批評,其中重要的是對洱海生態環境的嚴重破壞。用環保專家、昆明理工大學教授侯明明的話說,該項目破壞了洱海地下暗河的補水功能;圍湖建別墅會侵佔湖濱帶濕地生態係統,造成的損失可能是不可逆的。

  對此,大理市政府已公開承認在洱海填湖建設豪華別墅群存在違規行為。但無論是對原市長段力等人的行政處分還是對開發商的經濟處罰,都不能代替對“洱海天域”項目本身的處置與善後,尤其不能將前者當做後者的合法外衣。盡管這一項目已完成80%的工程量,建設投資3.3億多元,如拆除恢復原有的生態係統,投入將更大,誰來支付這個成本尚是一個問題,但倘若這一腐敗兼非法項目從此合法化,不僅會繼續完成余下20%的工程量,對洱海環境造成更多的破壞,更嚴重的是,不能懲前就很難毖後,絕對會有步其後塵者。如此下去將對洱海的整個生態係統造成潛在威脅,同時也是對地方政府公信度的傷害,對法律尊嚴的褻瀆。

  雲南大學法學專家宋笛表示,他在一些地方調研時發現,此類項目往往上繳罰款後就合法了。事實上,在一些地方,以對貪官的處分與對開發商的經濟罰款,代替對項目本身的處置,目前正成為一種處罰的潛規則。近年來,山東日照、山西忻州等許多地方的政府機構被曝出為機關幹部建福利房,以至于經適房成了某些官員的提款機。醜聞被曝光之後,問責模式大致是,先由政府出面認錯道歉“危機公關”,然後拿幾名官員開刀處罰了事。至于福利房是否從官員手里退出,倒成了“且聽下回分解”。一旦度過了媒體關注期,福利房仍舊成了官員分享的盛宴。

  “雙開十罰款=合法化”,難說不是許多福利房之類腐敗屢禁不止的根本症結。(劉效仁)

編輯:趙靜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