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稱讚”拆遷公關公司讓人詫異

時間:2011-04-20 13:04   來源:羊城晚報

  廣州市越秀區有關負責人向媒體透露,越秀區政府計劃率先在大型工程項目中引入專業公關公司,以協調居民利益與公共利益之間的關係,並公布了負責聯係的越秀區委宣傳部的電話。有專家指,這是政府協調各方面利益的一次有益嘗試,是一種創新。

  在拆遷工作中引入專業公關公司,作為一種嘗試無可厚非,不過效果尚未顯現,專家意見便草率登場,這倒符合公眾對“磚家”群體的普遍判斷。從服務型政府建設方向看,政府支付公帑,購買公共服務確為大勢所趨,但這種購買,能否突破一般性的公共服務層面,上升至拆遷這類事關錯綜復雜的利益糾葛,尚需更多探索。

  拆遷難點主要在于利益博弈。為使這種博弈更趨透明、公平、合理,于2011年1月19日正式公布施行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下簡稱《條例》)明確規定,政府為房屋徵收與補償的法律責任主體。該《條例》第五條同時還明確,“房屋徵收部門可以委托房屋徵收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房屋徵收實施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越秀區的“想法”是,專業公關公司在政府與拆遷戶間扮演“潤滑劑”角色。顧名思義,“潤滑”有“兩面討好”之意。問題是,越秀區委托的拆遷專業公關公司,其工作范圍到底是承擔一般性的協調和政策說明工作,還是直接與被拆遷戶面對面地談判,然後由“房屋徵收部門”出面簽約呢?

  倘屬前者,公關公司的工作內容顯然太過單薄,委托此類專業公司,僅僅從事這般無甚技術含量的程序式工作,很難說不是多此一舉,也有推高拆遷成本之嫌;倘意在後者,那麼這個公關公司就不可能無視“營利”一味清高,反倒讓人覺得,所謂的拆遷專業公關公司,只不過是過去拆遷代辦公司的一件新馬甲。

  當然,並不能完全排除越秀區可能有更出人意料的舉措,但無論怎麼創新思維,專業公關公司的權責邊界必須清晰可見,一方面,這是預防專業公關公司為求成績越俎代庖的前提,另一方面,也是拆遷戶在透明、公平機制下博弈的重要保障。不過,可以肯定的一點是,鑒于以往拆遷問題的復雜性、困難性,無論怎樣的創新嘗試,均需在現實工作中不斷檢驗並逐漸完善。從這層意義上講,專家們的“交口稱讚”,倒讓人有些不知其所以然。(幾又 楊濤)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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