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藥家鑫在法庭痛哭懺悔。
“我要是他(藥家鑫),我也捅……怎麼沒想著受害人(藥家鑫事件中的死者)當時不要臉來著,記車牌?”這則網貼,語出藥家鑫同門師妹李穎。網貼和李穎身份的真實性,得到了記者的確認。(《重慶晚報》4月4日)
我很明白,説這話的人,沒曾想過要為自己的言語負責,因而“激情發言”。她最後道了歉,只是説明她意識到“激情發言”是有代價的。然而,更多的時候,人們不必對自己的發言負責,因而這樣的言辭並不少見。
我也很明白,能説出這種激情話的人,想説出這種激情話的人,並非她一個。儘管是個案,但仍可管窺一豹。這個社會不合時宜的、多餘的激情,時常借助著身體、語言的暴力,呈現了出來。
專家認為這是教育的失敗,説明知識的灌輸大過了人格的塑造,這不過因為她是學生,而且是正確的廢話。如果她不是學生,又當説明哪方面的失敗?當藥家鑫一案因為“激情殺人”的辯護詞而引發熱議,以至輿論分為兩派時,我們的是非觀是否也需要教育?甚至,當很多“挺藥派”的辯護不是出於法律程式正義的理由,當“倒藥派”的駁斥也多是充滿道德義憤,我們的是非觀是否都挺失敗的?
如果真有失敗,那是敗在基礎道德和基礎價值。一個社會總有其基礎道德,總有其價值根基,一旦失去之,難免走向“禮崩樂壞”的境地。於是,我們彼此不再尊重,我們用憤怒來思考,我們的激情溢出於理性,也因此而顯得激情多餘。當然,給這個問題開出藥方,那是相當大的工程,反正不僅僅是教育的作用,而教育本身也是這個社會基礎道德、基礎價值的傳導罷了。
我無意討伐李穎,也無意替她辯護。她不過是藥氏“激情”體現于網路言論的例子。一個是身體暴力的例子,另一個是語言暴力的例子,它們代表了這個社會激情的兩端,是個案也是範本。當然,“激情”終歸是個好聽的詞兒,説白了,當激情溢出於理性,自然向暴力轉向,變成戾氣。而我們身上的戾氣,總在適時地試探這個社會文明的底線。
“我要是他(藥家鑫),我也捅”,李穎如是説。李穎是為藥家鑫開脫嗎?當然不是,她不過是徒有激情罷了。我相信,也有人看見這則留言時,同樣會説,“我要是看見藥或者李,我也捅他(她)一刀”。這是在捍衛道德,守護公平嗎?當然不是。這不過是戾氣的自然流通,如同溫度的傳導一般。總之,如果沒有共同信奉的價值,沒有共同遵守的基礎道德,這個社會就總會溢出多餘的激情,而激情總有其自我傳導的方式,並讓人們是非不分,以昂揚的姿態踐踏一切礙眼的東西。(肖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