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東北部海域11日發生芮氏9.0級大地震並引發海嘯,造成了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産損失;中國雲南盈江縣遭遇5.8級地震,25位同胞罹難,250余人受傷,28萬多人受災。
地震突襲,在災難面前,人類是那樣的脆弱。所幸,震痛之中,我們很快擦乾淚水,自救與他救,戮力同行。
預防與應急,自救與他救,是人類應對自然災難突發的“兩條腿”。頻發的震痛和諸多災難之殤,日益考驗著“兩條腿”並行的效力和能力。其中,發揮城市的“大避難所效應”就是一個重要課題。
日本大地震,日本國內立即啟用和臨時徵用了很多應急避難所,據當地媒體的消息稱已經容納了近百萬人。應急避難所在抗震救災中發揮了巨大作用,這是一個亮點。但避難所的力量仍顯不足,作用還可以更大。事實上,隨著城市人口的日益密集和高層建築的日漸增多,城市應急避難場所顯得更加重要。建設避難所並不在於城市本身可能發生多少災害,而是一旦災害發生,必須要有足夠的躲避場所來容納受災人群,這才是問題的關鍵。
預先設立並規範管理使用應急避難場所,是城市安全體系不可或缺的一環,應當引起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應急避難場所平時可供市民休閒、娛樂、健身、停車等,一遇突發災害事故,就可用於緊急避難。
近年來,國內中心城市紛紛建設避難場所,這是一件令人欣慰和欣喜的事情。北京,元大都遺址公園作為避難場所已經建成,目前還有20多個正在規劃建設中的應急避難場所。上海市到2012年底,將建成2~3個設置食品、藥品、飲用水、帳篷、消防等物資庫並配備通信設施的I類應急避難場所,可供受災居民避難30天以上。而深圳市共選址佈局固定避難場所452處,最高可容納600萬人避難生活。希望這樣的做法和理念能儘快普及開去,得到更多城市管理者的效倣。
城市是我們共同的家園,它不僅是美麗和現代化的,還應該是安全和可避難的——在災難到來之際,美麗的城市在第一時間化為“大避難所”,這本是城市的責任所在。(陳一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