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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帶病提拔”關鍵在壓實責任

2016年09月02日 13:39:35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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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落實工作責任、深化日常了解、注重分析研判、加強動議審查、強化任前把關、嚴格責任追究,一系列制度設計將夯實責任鏈條,織密防範“帶病提拔”之網。

  為政之要,首在用人。《意見》出臺既有著強化責任、追究倒逼的作用,更蘊含著清晰的用人導向:將“生病”幹部拒之門外,決不允許“邊腐邊升”。生病不治,輕則損害健康,重則斷送性命。幹部“帶病”上崗,不僅擠壓“健康”幹部的成長空間,造成劣幣驅逐良幣,更會傷害幹部選拔機制的公信力,污染政治生態。近些年來,一些幹部前腳剛履新後腳就被紀委請去“喝茶”,巨大的前後落差對我們組織人事工作的傷害不小。當前時值地方換屆高峰期,中央對“帶病提拔”開刀,無疑具有強烈的現實針對性。

  平心而論,“帶病提拔”原因複雜,固然與一些幹部善於扮演“兩面人”,製造假像蒙蔽組織有關,但關鍵還在於選人用人的責任不明確、難追究。在很多人的觀念中,選人用人是集體行為,把人選好了,大家都有功;一旦出了問題,則是集體研究討論的結果,把個人責任撇得乾乾淨淨。而且,出現問題後往往對“帶病者”追究多,對“提拔者”問責少。即便認定存在失察甚至失誤的情況,往往批評提醒一番也就過去了。違紀成本遠低於所獲收益,“帶病提拔”頑疾難治、屢禁難絕也就是一種必然。

  上醫治未病。如何防止“帶病提拔”,關口前移、壓實責任是當務之急。幹部選任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在各個環節厘清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直接責任、間接責任等,並將之落到實處,具體到人,形成一條牢固的防線。比如,這次《意見》要求黨委(黨組)在向上級推薦報送擬提拔或進一步使用的人選時,要給出結論性意見,實行簽字制度。簽字方式雖然簡單,卻意味著一份沉甸甸的責任,勢必會讓提拔者産生壓力,感到威力,形成倒逼。同時,《意見》還要求做到幹部檔案“凡提必審”,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凡提必核”,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凡提必聽”,反映違規違紀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凡提必查”。“四凡四必”環環相扣,從源頭到過程形成一套責任清晰、完整閉合的落實機制。如果我們在每個環節都按規定做到位,“帶病提拔”自然也就沒有了生長空間。

  真管真嚴、敢管敢嚴才能管好黨、治好黨。當前,全面深化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選出一批對黨忠誠、個人乾淨、敢於擔當的幹部尤為重要。能否讓更多想幹事、能幹事、幹成事的幹部脫穎而出,關乎發展大局改革成效。各地都應以《意見》出臺為契機,選賢任能、用當其時,知人善任、人盡其才,打造一批改革攻堅的“中流砥柱”。(范榮)

[責任編輯: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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