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兜底之外,還必須從管理機制、文化認知、社會結構等更多維度上,全方位、全過程地為農民工群體“賦權”。
時近農曆年末,農民工討薪的報道,漸次出現。河南鄭州七旬老人討薪路上的辛酸生日、陜西西安農民工討薪時意外死亡,雖是極端個案,但農民工被拖薪、欠薪的現象,還較普遍。
應該看到,這些年在化解農民工欠薪問題上,上上下下做了很多努力:“惡意欠薪罪”入刑了,行政執法更主動,監察執法與法律援助聯動更通暢,工資保證金等制度也在完善之中……有各方的重視、有法律的保障、有治理的給力、有制度的支撐,欠薪問題相對過去有所緩解。但在現實之中,在一些地方,這一道道防護墻還是時有失靈。
法律是維權的重要武器,此類糾紛理應被納入法治軌道解決。但也要看到,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問題,原因錯綜複雜,拿起法律武器清欠,門檻不低、成本也不小。作為一個涉及數億農民工權益的大問題,在法律兜底之外,還必須從管理機制、文化認知、社會結構等更多維度上,全方位、全過程地為這個龐大群體“賦權”——要想年底不集中討薪,必須致力於平日的不欠薪,這是最樸素的道理,也是最核心的邏輯。
從高度重視到有效根治,並不是發文表個態、出幾條規定那麼容易,甚至也不是“擠壓”開發商和承建商給錢了事那麼簡單,而是既要有系統思維,也要做細緻工作,通過提升社會治理水準,將“協調發展”“共用發展”等理念,落實到每一個有血有肉的個體身上。
從管理機制上講,層層分包與轉包在建築業比例非常高,在層層拖欠的責任逃避中,農民工處於最末端,自我保護能力較弱,缺乏議價話語權。因此,必須果決有效地推進工資保證金制度、勞動合同制度等,對各個環節進行約束和規範,把“不能欠”置於“不想欠”之前。
從治理結構上講,政府部門、司法部門、企業協會、公益組織、勞動者個體,在各自努力的基礎上,更需要形成合力,讓每一處背離法律規章的隱患,在第一時間排除。否則,就難免發生“哪有窟窿就先拿農民工工資去填補,等到年底‘補’不了後跑路逃薪”的情況。
從社會認知上講,客觀上,很多用工形式不規範,農民工往往被視作“零工”“散工”,這也造成一種印象:似乎農民工到年底“一次性數錢”,是一種“理所當然”。對於一個接近3億人的群體,這種“理所當然”應該改變,加強用工規範、保障勞動者權益才是應有之義。
這幾日,農民工巨曉林當選中華全國總工會副主席的消息廣為傳播。與之前的農民工當選人大代表、黨代會代表一樣,這同樣釋放著強烈的信號:近3億農民工參與到社會治理的運作體制當中來,正在成為現實。巨曉林表示,他要“做農民工的代言人”,將著重調研農民工薪酬、安全防護、勞動合同等方面的問題。這是一個很大很難,也必須直面的命題,需要巨曉林的努力,也需要更多巨曉林們的持續努力,更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
腳手架上的建築工、寒風裏的快遞員、忙前忙後的餐廳服務員、流水線上的製造業工人……“再低微的骨頭裏也有江河”。關注這些可能淹沒在“大詞”中的個體,帶著感情去正視解決,不斷提升社會治理水準,相信,在一個農民工大國裏,可以蹚出一條更從容、更安全、更正義的權益守護之路,讓他們能夠帶著笑容、帶著尊嚴,播種希望、走向明天。(畢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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