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山寨”之路走不遠
時間:2010-12-07 16:36 來源:紅網
社會經濟轉型時期,經濟領域里的有些事、有些現象,確實會讓整個社會覺得很無奈,如假冒偽劣、如傍名牌等等,為一己私利,某些人會鋌而走險,甚至冒掉腦袋的風險……可對某種屬于“灰色地帶”的營生,當官方從管不勝管,或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默許,到公開亮明觀點予以首肯後,想必就如“野火遇春風”,頃刻就成燎原大火。
此說的是所謂的“山寨”現象,眼下只要不算OUT的人,恐怕都明白“山寨”之意。
就在前幾天,工信部副部長楊學山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對于“山寨”現象要一分為二地看待,不侵犯他人產權的模倣也是一種創新。他說,“山寨產品分為兩種,一種是單純的模倣,另外一種則是侵犯他人產權的抄襲。對于前者我們要給予保護和鼓勵,而後者則要嚴厲打擊”。他強調模倣也是一種創新,也可能是新的創新的初期階段,這也應該是對待“山寨”現象的基本原則。(12月3日《天府早報》)
國家掌管制造業的高官在一個正式場合發表這樣的觀點,可以說絕非其個人之見,應該說是代表這個主管部門的意願。消息甫出,我不知道多少原來提心吊膽、藏著掩著地幹著“山寨”活兒的人要額手相慶了:從此,俺可以理直氣壯地“山寨”了!你能咋的啦?
且不論,楊副部長所說的“要嚴厲打擊的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山寨”行為。單說模倣的“山寨”產品也有創新之意,就讓人有點雲里霧里,既為“山寨”,無非是外表相像而已,其內涵或將差之千里。
一家企業研發設計了某個新產品推向市場,總要看看市場的反應如何,才能決定是否批量生產或停產,就像“生了小孩才能報戶口”一樣,知識產權保護申請或許總是在產品暢銷之後(否則一個沒有市場需求的產品,有必要申請保護知識產權嗎?),倘若此時,看到這個產品暢銷後,一夜之間,諸多“山寨”品如雨後春筍、群起而入市,那麼原生產企業權益何在呢?恐怕,想哭都來不及!如此這般的“山寨”行為也算一種創新?早年在浙江永康,保溫杯、滑板車短時間內大起大落的怪現象,豈不都是一個個生動的例子?
或許,在一個國家工業化的初期,“山寨”之路是一條必經之路。從1949年到1979年,日本產品設計經歷了一個從“倣”到“造”的發展歷程,日本民族傳統中強烈的拿來主義特色,始終將“模倣”作為一種學習方式,在他們看來“模倣”只是一個過程,決非是結果。正是基于這一個種發展理念,日本走出了一條自己的創新之路。如今,日本的工業大國形象,又有誰能否認呢?
如果說,改革開放初期,基礎薄弱的中國工業確實需要走一段“山寨”之路,如引進先進國家的技術、設備,乃至“模倣”生產一些國外產品,從而刺激工業發展。那麼,眼下之中國,用西方人的話來講,“用了30年時間走了西方國家近百年的路”,中國經濟已經融入了全球大舞臺,我們如果還要鼓勵企業去拾人牙慧,那麼中國或將總是步人後塵!
中華民族是有大智慧的,幾十年前在遭受列強封鎖的極其艱苦條件下,中國人依靠自身力量研發出了“兩彈一星”。如今,中國的綜合國力已經進入世界前列,我們應該能有更多資金投入研發,應該能在國家層面上,營造一個鼓勵更多的人去創新的氛圍,而非是小腳老太似地甘于“山寨”,淪為一個沉湎于享受“山寨”或“舶來品”的國度。
中國已經樹立起一個“政治大國”形象,而期待要建立一個真正“經濟大國”形象,“山寨”之路,絕不能走得太遠!環顧全球,哪個國家能以“山寨”而崛起?!
編輯:高斯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