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即將出臺《公共租賃住房制度實施辦法(試行)》,首次打破戶籍界限,把引進人才和優秀外來務工人員等非戶籍人員納入保障範圍。(9月25日《工人日報》)
今年6月,由住建部等七部門聯合製定的《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首次把單身人士與非本地戶籍的“外地人”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範圍。如果地方政府不折不扣完成公租房建設任務,不僅有利於解決城市夾心層與外來人口的住房問題,也會為房價理性回歸提供市場原動力。
此次廣州首次打破公租房戶籍界限,具有進步意義。但美中不足的是,廣州只把引進人才和優秀外來務工人員等非戶籍人員納入保障範圍,大部分外來人口仍被公租房政策拒之門外。而且,如何落實相關公租房政策,讓更多外來務工人員獲得住房保障政策實惠,是一大難點。
在我看來,地方政府有兩點需要盡職盡責:一是處理好公租房與其他保障房的政策關係,保證公租房建設的數量與品質;二是完善公租房資源配置制度,讓公租房供應精確制導、雪中送炭,而不是跑偏走樣。
從定位上説,公租房是一種過渡性住房保障措施,租房人具有較大的流動性。在對供給對象嚴格把關的同時,還要完善公租房退出機制。如果租房人收入狀況發生變化,已經購置自有住房,就要及時收回公租房。避免因為公租房準入退出管理機制不完善、監管不到位,重蹈經適房被違規出租、閒置、出借的覆轍。只有把公租房配置流程置身於“陽光”之下,主動接受輿論監督,才能讓公租房“精確制導”,最大限度惠及普通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