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31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當局相關部門宣佈從明天(8月1日)開始,跨境婚姻媒合不得再有營業行為。相關部門也在網路上公佈了十一家合法媒合團體,吁民眾如有需要介紹外國或大陸配偶,請委託合法團體辦理。
新法規定,未來也不能刊登跨境婚姻仲介廣告,街頭若再出現“x國新娘”、“大陸新娘”的招牌或小廣告,甚至是墻上兩行噴漆,業者都可能被處以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相關部門指出,為落實推動跨境婚姻媒合公益化、非營利化的政策,從明天開始,要求公司或商號不得從事跨國、跨境婚姻媒合,換言之,業者不能再做外國或大陸配偶仲介的“生意”。
相關部門表示,在二OO六年九月二十六日前合法設立,且營業項目為“婚姻媒合業登記”的公司行號,“政府”曾經給予一年緩衝期,但從明天開始,必須即刻停止媒合業務。相關部門強調,未來會加強查緝,取締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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