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1月8日泰州消息 日前,泰州市臺辦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制定了貫徹落實《江蘇省保護和促進臺灣同胞投資條例》六項工作舉措。
抓好《條例》的貫徹學習。召開專題主任辦公會,傳達學習《條例》主要精神,研究制定《條例》貫徹方案。組織臺辦全體人員深入學習《條例》和江蘇省委書記羅志軍在2012紫金山峰會上的重要講話,加深對其精神實質、重要意義的理解,強化對依法履行《條例》規定職責的認識。
面向涉臺職能部門開展宣傳。在黨委、政府及相關涉臺部門、園區開展《條例》宣傳。通過走訪調研、舉辦培訓等多種形式,不斷強化涉臺職能部門保護和促進臺灣同胞投資的責任意識。
面向臺企、臺商開展宣傳。將《條例》及近期省、市出臺的系列惠臺政策、措施等彙編成冊,送到每個臺資企業。同時,以市臺協會為平臺,通過理監事會、《泰州臺商》會刊等渠道,向臺商宣傳《條例》,引導臺商增強依法自我保護的意識。
面向社會各界開展宣傳。借助泰州電視臺、電臺等媒體網路平臺,擴大《條例》的社會影響,營造全社會依法保護和促進臺灣同胞投資的良好氛圍。
抓好已出臺服務措施的督查推進。採取走訪調研、徵求意見的形式開展“回頭看”,及時檢查督促,及時發現問題抓好整改。
開展“走出去、學先進”活動。組織臺辦幹部赴省內、外對臺工作先進地區開展學習、考察,借鑒兄弟地區在開展涉臺服務、調處訴求矛盾、保障臺商權益等方面工作的先進做法,為泰州市進一步做好保護和促進臺灣同胞投資的各項工作開闊視野、拓寬思路。(台灣網、泰州臺辦聯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