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攸關60萬公職人員的的保險養老給付制度,將從“一次領”,改成“月領年金”。“考試院”9日通過養老給付年金化規劃方案,一旦施行,投保者退休後每月等同加薪近千元(新台幣,下同)至數千元,當局則可大幅減緩一次給付的財政壓力。
據“銓敘部退撫司長”呂明泰強調,這是各方皆贏方案,“幾未聞反彈”,已函請“行政院”銜送請“立法院”審議,最快2011年7月上路。依規劃新制,領養老給付年金將劃分成甲、乙兩類人員,甲類包括近50萬名公職人員,乙類包括10萬私校教職員、公營事業(如“中油”、臺電)人員、駐衛警等。
呂明泰指出,未來新制上路後,甲乙兩類現職者均可選擇一次領或年金;若是年金化後才加保,就一律領年金。
呂明泰説,如果公職人員的舊制年資(1995年6月前)高於5年者,一次領較划算,因為可拿去存18%優利存款;至於私校教職員等,“不必考慮,選新制就對了,比公教更高一倍的給付標準太優了!”
不過新制甲乙類保費不同,以4萬元投保薪資(保俸)計算,甲類每月自付保費約1001元,乙類每月須再多付6.48%的保費率、自付保費約1908元。
為何新制對投保者有利?呂明泰以55歲退休、4萬元保俸(約是公務員平均數)者為例,現制一次領約144萬元;若拿去定存、年利2%計,每月可得2400元利息;再以公務員平均余命26年攤提144萬元,每月約4600元,換言之,依現制每月可領約7000元。
若依新制,4萬元保俸乘0.65%的給付標準,每月可得約7800元、即多出800元;若領滿26年,足足可領243萬元,“活得越久,領得越多”;就算才領幾年就過世,遺族仍可領足與144萬元的差額。
至於乙類人員,因給付標準為高出甲類一倍的1.3%,即繳滿一定年限後每月可領15600元;以新制實施後只多繳保費一年即退休的例子來説,僅須扣掉先前應自付的35%保費,相較一次領拿定存利息,每月多領達數千元。
官員解釋,目前私校教職員等的退休所得替代率低於公教人員,新制將可大幅拉近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