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廣新聞網”報道,臺當局發放的消費券使用期限只到九月底,不過,根據“經建會”資料顯示,目前還有百分之五、相當於新台幣四十二億多元的消費券還沒有完成兌付。為了不讓消費券過了使用期限、變成廢紙,“經建會”呼籲民眾儘快在使用期限到期前,將消費券花完,以達到刺激經濟的效果。
臺灣在今年一月開始發放每人三千六百元的消費券,總計發出新台幣八百三十二億元左右。由於消費券使用期限只到九月底,最近有不少商家紛紛祭出優惠措施,希望能搶食消費券的最後一波商機。“經建會”表示,到八月底為止,有九成五發放出去的消費券,已經完成兌付,還剩下百分之五的消費券還在市面上流通,或是民眾還沒有使用完畢。
“經建會副主委”胡仲英説,“到八月底,一共消費的金額是七百九十億,大概佔已發放的百分之九十五,還有百分之五的人,手上有消費券,但是還沒有去消費,我們也希望手上有消費券、但還沒有消費的民眾,儘快去消費,讓消費券充分發揮他的經濟效益。”
至於消費券所創造的經濟效益有多少?胡仲英錶示,初步看來,消費券在第一季和第二季的使用情況,對全年的經濟成長率有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左右的正貢獻,“經建會”也將在十月底,把詳細的消費券效益評估報告,送到“立法院”,讓各界了解消費券的執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