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中新社發 追影 攝
中新社北京3月1日電 (記者 于立霄)當北京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顯著上漲或者有可能顯著上漲時,北京市政府可以決定對部分重要商品在全市範圍內實施提價申報、價格備案等臨時性干預措施,以穩定市場價格的總體水準。為確保價格監測資訊準確,北京今年將出臺《價格監測辦法》,以政府規章的形式頒布實施。
北京市政府法制辦1日舉行2011年立法工作計劃新聞發佈會上,法制辦一處副處長王鴻劍做了上述表示。他稱,為規範價格監測工作,保障價格監測資訊的準確、及時、完整,充分發揮價格監測在宏觀經濟調控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結合北京的實際情況,擬制定《北京市價格監測辦法(草案)》。
據介紹,價格監測是北京市政府調節經濟運作和保持價格總體水準基本穩定的工作之一。價格監測作為市政府宏觀調控的基礎,監測報告主要是向同級政府和上級價格主管部門上報。
同時,《北京市價格監測辦法》擬規定,除了屬於國家秘密或者商業秘密的價格監測結果之外,價格監測機構可通過政府網站或者新聞媒體,及時向社會公眾公佈重要商品和服務的價格資訊,以正確引導社會對價格水準的預期。
北京市的價格監督範圍,主要涉及與市民生活密切相關的重要商品和服務的價格,例如糧、油、肉、蛋等農副産品;成品油、燃氣、煤炭等能源;以及汽車、房地産等百姓生活所需的商品。
據了解,今年北京市法制辦將安排立法計劃45項,主要涉及改善民生、保護生態環境、城市管理與服務、科技創新發展、以及政府自身建設與管理等5個方面。
其中,將城市管理與服務方面作為今年工作的重點。針對當前北京市地下空間出租住人帶來的公共安全隱患等問題,今年北京將嚴格控制違法出租行為,擬修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辦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