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四部委 《關於規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宣佈,明天起,調整本市購買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
明天起,認定為改善居住條件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按同期首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上浮1.1倍,即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貸款年利率從3.50%調整為3.85%;五年期以上貸款年利率從4.05%調整為4.46%。
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還明確,明天及以後受理並簽訂借款合同的,按此規定執行;此前受理並簽訂借款合同的,其貸款利率按調整前利率執行。(記者 張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