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復:兩岸互設銀行業分支機構或將不超過10家

時間:2010-04-09 11:11   來源:中新網

  據“中央社”報道,臺當局前“監察院長”錢復領軍參加2010年博鰲論壇,他透露,初期兩岸銀行業互設分行或辦事處,加起來恐不超過10家,比例可能為1比3,臺灣去3家、大陸來1家。

  不過,“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棟樑説,這都還需要再後續協商,現在並沒有確定比例,就算心中有什麼比例,也都要雙方坐下來談,彼此同意才可以,因此可能要等到ECFA的相關協商才能確定。

  博鰲亞洲論壇2010年年會預定4月9日起,于海南舉行3天,錢復以兩岸共同市場基金會最高顧問名義率臺灣代表團參加。

  對於臺灣公佈金融三法及兩岸簽署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之後,兩岸加速金融往來,有一定默契,錢復透露初期兩岸互設分行或辦事處,“大概2個巴掌不會超過”,至於比例大概為1比3。

  他強調,臺灣市場小、大陸市場大,因此兩岸已有默契,開放大陸銀行到臺灣設分支機構數目會很少。

  博鰲論壇第三天將舉行兩岸企業家圓桌會議,討論兩岸經濟協議(ECFA)商機,錢復將擔任共同主持人,臺當局前“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國泰金董事長蔡宏圖、富邦金董事長蔡明忠、證交所董事長薛琦等人都將出席,博鰲論壇能否加速兩岸金融往來進度,備受矚目。

  錢復對此表示,這次代表團中沒有人代表“政府”,都是代表個人,討論結果也不代表未來ECFA走向。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3月16日公佈兩岸金融三法(兩岸金融、證券期貨、保險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但須待“金管會”向財政委員會報告後,金融機構才可以申請相關投資案件。

  目前從金融三法的相關資格條件中,銀行符合設辦事處標準的有14家、分行和參股有13家、子行有5家;金控符合參股標準的有13家。

  兩岸金融三法中規定,陸銀來臺申設分行限制應已在臺灣設有代表人辦事處2年以上者,除非ECFA另有約定,可從其約定,因此在“金管會”向“立院”報告後,初期陸銀來臺也只能設辦事處,除非在ECFA協商中有新的結論。

  目前符合來臺設辦事處標準的陸銀共有5家,分別是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交通銀行、招商銀行。

  這次臺灣代表團以金融業為主,不僅熟悉金融領域的邱正雄親自出席,企業界如積極佈局兩岸的蔡宏圖、蔡明忠也將參加,金融界重要機構高層如薛琦、臺灣金融研訓院董事長許嘉棟、券商公會理事長黃敏助、期貨交易所董事長蔡慶年、櫃買中心董事長陳樹等人,也都將參與。

 

 

編輯:李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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