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結構調整的政策實施,中國實體經濟發展的勢頭出現了降速跡象。筆者以為,此時要格外注意“政策的疊加效應”。就各項措施單個來看,抑制樓市泡沫、人民幣匯率升值、收縮銀行信貸、清理地方債、強制實施國家節能減排指標、關閉清理産能過剩企業、下調出口退稅等等,對結構調整都有其積極意義。但是,若沒有“增長”這一大環境的保證,政策疊加後的效果可能事與願違,結構調整或將變得越來越難。
中國目前堅持“內需和外需兩條腿走路”,就是在為結構調整贏得寶貴的時間。通過打開出口的局面以控制由於內需不足導致增長下滑的趨勢,從而為我們完成“工業化、城市化”進程和由此帶來的不斷提高的市場消費動力提供堅實的基礎。依據這樣的判斷, 那種認為中國會率先加息、會讓人民幣大幅升值,甚至會對外開放資本市場等説法,我覺得有些牽強附會。
不能否認,任何一場金融危機過後,都會凸顯金融機構內部風險管理及其外部對其監管不到位的問題。而且,它們的共同特徵是:在經濟週期上揚的階段,資産價值被市場瘋狂地推高,而負債的償還能力也會被資金加速的週轉所提升。相反,一旦經濟週期出現了意想不到的向下調整的時候,作為探測經濟發展好壞晴雨錶的資本市場就會開始做出敏感反應,而且,如果週期調整開始得越突然,那麼市場的反應就會越激烈。本來完全處在良好的財務狀況的企業,就會因為資本市場價格的破壞和流動性週轉速度的急速下滑而出現嚴重的“資不抵債”現象。尤其是在目前世界經濟進入了全球化階段,金融全球化的速度和深度也隨之加大,於是,部分企業和機構的財務危機問題很快就會演變成一個國家甚至全球性的金融危機。一旦這樣的惡果出現,常常會讓沒有做好充分準備的政府及其監管部門感到束手無策。到目前為止,大量的經驗事實表明:金融機構越是挑戰“高收益”的業務就越容易暴露出這種“天生的”經不起經濟週期性調整的脆弱性。因此,為了保證今後世界經濟健康可持續的發展,巴塞爾協議在不斷修正,對金融機構,尤其是對銀行業的審慎性指標(比如,資本充足率、損失撥備率等)提出了更高的監管要求。目前,中國銀監會也順應這樣的發展趨勢,在整頓我們曾一度放貸過猛的銀行業。
我認為,當下的結構調整,不能忽視自由貿易和節能減排的理念“共同並舉”的重要性,不能忽視結構調整和“新的增長點”相輔相成的關係建立,如果只“破”不“立”,只“堵”不“疏”,那麼,中國經濟的市場活力就會在盲目的“結構調整”中逐漸消失。
當然,目前歐美經濟的發展態勢與亞洲不同:在美歐,核心通貨膨脹率尚未大幅上升,通縮仍是他們擔心的主要問題。而東亞各國,比如韓國、印度、泰國、印尼的通脹和資産價值都在大幅上漲,韓國和印度不得不率先加息。中國政府“不加息”,選擇信貸管理和直接平抑物價也是不得已而為之的選擇。今後,在越來越開放的經濟環境下,抗通脹和抑制資産泡沫的努力將是我們所面臨的最大挑戰之一。
不管怎樣講,中國政府目前的選擇依然會是以數量調整為主,然後,在適當時候會加快人民幣升值步伐以增加遊資的換匯成本和減少輸入型通脹的壓力。最後,在經濟結構調整基本到位的情況下,才會上調利率,釋放退市信號——當然時機選擇最好與世界主要發達國家同步,以減少中國單方面退市所帶來的不可估量的成本和風險。
(孫立堅作者為復旦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