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宏觀稅負低於工業化國家和發展中國家。IMF出版的《政府財政統計年鑒》(2008)對2007年全部有數據的53個國家的宏觀稅負進行了計算。這53個國家宏觀稅負平均為39.9%,其中24個工業化國家的平均水準為45.3%,29個發展中國家的平均水準為35.5%。按這一口徑計算,2007年至2009年,我國宏觀稅負分別為24%、24.7%和25.4%,不僅遠低於工業化國家平均水準,而且也低於發展中國家的平均水準。(《人民日報》8月23日)
宏觀稅負説,過幾年,專家學者就會搬出來,向公眾解釋和討論一番。答案並沒有什麼新意,中國稅負總體低於工業化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似乎成了一成不變的標準結果。
而與宏觀稅負説相對應的是另一組數據。美國的《福布斯》雜誌,自2000年推出“稅收負擔痛苦指數排行榜”以來,中國在上面的“名次”就一路上揚,現在已列第三名。
儘管《福布斯》全球稅負痛苦指數排行榜單,無論是在選取數據渠道,還是在統計方式方法和觀察問題角度等方面,的確很有值得商榷的地方,它所反映中國的稅負痛感的“鐵證”並非真實可靠。但是,中國宏觀稅負説,同樣也有許多值得質疑的地方。
衡量宏觀稅負高低離不開微觀考量,倘若從微觀的視角來考量稅負輕重,比宏觀分析更直觀,也更務實和客觀。從微觀角度看,納稅成本與稅負高低具有一定的因果關係。稅務部門的徵收成本越低,民眾與企業的納稅負擔也會隨之降低。可是,現實情況卻是,我國的徵收成本與國外相比,有著“天壤之別”,並呈現出“一路走高”的趨勢。按照《中國稅務報》的數據,我國徵稅成本已從1993年的3.12%上升到目前的5%~6%。而美國的徵稅成本僅為0.58%,新加坡為0.95%,澳大利亞為1.07%,日本為1.13%,英國為1.76%。顯然,中國稅務部門,會把徵稅成本轉嫁給納稅人,最終讓繳稅者品嘗稅負痛苦。
微觀稅負的不斷呈現,加重了納稅人的稅負痛感。在特殊國情下,宏觀稅負除需要繳納的47個稅種,以及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稅率比周邊國家高得多外,還有一些納稅的微觀稅負,不斷載入到納稅人身上。比如,像一般納稅人,必須買稅務機關一套軟體系統,電腦、列印機、掃描器等也必須配置。現在發票都是機器列印的,如果不買這套系統,就開不了增值稅發票;還有,國地稅分家,也導致納稅人隱性稅負增加。在國外,有些國家也有聯邦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但都是互不搭界的,效率比較高,比如美國有些地方政府不成立稅務局,就委託聯邦稅務局收稅。而國內,一個共用稅種,常常由兩個稅務局同時收。
此外,稅務部門的徵管模式“死板”、“僵化”,變相增加了納稅人的稅負。稅務部門在徵收過程中,往往置多種現實情況於不顧,將複雜問題以“一刀切”的方式簡單處理。最為典型的是個稅徵收,不管你有沒有住房貸款,也不管你是否贍養老人,反正超過起徵點,就一律納稅。説到底,是因為稅收徵管靈活後,涉及到稅務部門的管理成本和徵管能力,所以稅務職能部門以自身利益為著眼點,將徵管便利留給自己,把負擔乃至損失統統甩給社會,這種行為,説輕一點是“行政偷懶”,講重些是一種典型的官本位意識。 (吳睿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