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水價上漲,一場永遠沒有勝負的爭論

時間:2009-12-02 08:15   來源:經濟參考報

  水價上漲的衝動源自於:一是資源價格有必要從原來的過低逐步上漲,這樣才能保證中國經濟增長模式從粗放轉變為集約;二是當前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地方政府財政壓力大,越來越不願意對水務進行補貼。

  從今年1月1日廣州自來水全面漲價開始,全國多個城市先後拉開了漲價序幕,關於水價上漲的理由的爭論一直沒有結果。在近日召開的第四屆中國城鎮水務發展國際研討會上,記者再次感受到了水價上漲的壓力和關於水務改革的激烈爭論。

  聚焦 1 “漲價”是水務改革無法繞開的話題

  一方面,城鎮居民對水質和水價多有抱怨;另一方面,供水企業也有一肚子苦水。而“漲價”是整個水務行業無法繞開的話題。在研討會上,參會的水務企業和協會代表普遍表示水價太低,影響了行業發展和供水安全,“漲價”呼之欲出。

  對於水價為何漲聲四起,國家資訊中心專家委員會委員高輝清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漲價有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是中國當前面臨經濟轉型時期,資源價格有必要從原來的過低逐步上漲,這樣才能保證中國經濟增長模式從粗放轉變為集約;二是當前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地方政府財政壓力大,越來越不願意對水務進行補貼。

  浙江省城市水業協會原秘書長洪覺民則將“漲價”歸因于政府的投入不足。他在研討會上指出:“城市供水的投資主體應當是地方政府,而水廠擴建、管道改造和延伸、供水一體化等現在都是企業自籌資金,企業的錢從哪來?結果就是漲價。”

  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馬中教授認為,水價改革是一個“似是而非”的問題,各種漲價的理由其實都可以作出相反的解釋。比如“企業虧損説”,但怎麼虧的公眾並不清楚;比如“國際接軌説”,但國民收入並沒有與國際接軌;比如“節約資源説”,但用水是居民的基本需求。

  高輝清指出水價上漲必須遵循的路徑,即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來説,經營要讓水務企業保本,最好還有個微利,這樣才能在地方政府財政困難的時候,讓企業獨立自主經營,等財力有所好轉,還能進行升級擴建。同時,水務企業是非營利機構,所以價格不能無限上漲。從群眾的接受程度來説,水價上漲的幅度不宜過大,各城市也不要集中漲價,應該分出先後。

  聚焦 2 “政府”一時成為“眾矢之的”

  中國水務市場化已經走過了七個年頭,“是市場化方向一走到底呢,還是尋求改革新突破。”浙江省城市水業協會原秘書長洪覺民給出的答案是,現在到了“供水歸公”的時候。

  “供水歸公”就是強調政府在公用事業中的責任,明確政府是公用事業的投資主體。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法規司副司長徐宗威也指出,城市供排水是公共服務,不管改革怎麼發展,政府的公共職能始終不能改變。

  “政府與企業的關係”正是高輝清所認為的水務改革需要擺正的三大關係之一。其實,中國政府與水務企業發生密切關係的時間並不長,直到2002年建設部發佈《關於加快市政公用行業市場化進程的意見》,企業才算是深入地參與到水務市場之中。2004年,建設部又頒布了《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對政府主管部門和獲得特許經營權的企業的職責進行了明確界定。

  然而,水務市場化似乎和政府退出公用事業劃上了等號。一些地方政府乾脆對國有企業“一賣了之”,最終不可避免地造成“赤峰水污染事件”這類悲劇的發生。

  高輝清向《經濟參考報》記者指出,以前水務市場是政府主導型,企業運營費用直接從財政上撥,現在應該更多地貼近市場,往企業裏引入私人資本。但水務企業畢竟不同於一般的企業,帶有很大的公共性,所以還要保證政府對企業的控制力度。換句話説,即使百姓沒錢可交水費,也要保證供水的正常,這就只有依靠政府的控制力。

  水務改革的第二組關係是“市場與監管”。郭鵬用“企業很受傷害”來形容政府監管不足所帶來的“痛苦”,他希望政府對“壞孩子”堅決打擊,對“好孩子”堅決支援。

  瀋陽水務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張國祥形象地説這是“渠沒挖好”,即監管機制還沒有建立和完善的時候,急於市場化改革,必然會産生種種不良後果。

  監管機制的一個重要方面是要建立“壞孩子”的退出機制。正如高輝清對《經濟參考報》記者所説,“企業運營水務,應該有盈利,但是如果企業存在利潤轉移,或者通過暗箱操作為自己牟利,就要讓其堅決退出”。

  高輝清認為水務改革還要處理好“企業盈利與公共責任”的關係,當經濟情況不好的時候,即使企業賠本,也要保證水的供應。漲價也是一樣,要看當時的大環境,如果當時CPI漲幅過快,就不宜調整價格,而是要等待合適的時機。

  來自企業的張國祥對於“公共責任”更是感同身受,他指出,“公用企業一定要講社會責任,沒有社會責任也就沒有立足之地,就將被老百姓和政府淘汰”。

  不管是平衡哪些方面的關係,徐宗威指出,水務改革的本質是借用市場機制的辦法,利用社會資源和力量,加快社會公共事業的發展,解決公共産品需求問題。“水利萬物”,水務改革最終目標還是在於一個“公”字,最終才能真正獲得公眾的掌聲。

  聚焦 3 政府要“管好所有權,放開經營權”

  面對國內水務改革的亂象,不少人將目光投向了國外,希望從歐美等國的水務市場尋找到成功經驗。

  “國外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在水務方面也沒有像中國這樣放得開的。”張國祥認為應該借鑒這些國家對公用事業的改革經驗,最主要的就是政府要“管好所有權,放開經營權”。

  以城市水務運作最為成功的法國為例,法國城市水業模式是在保留産權的公有性質前提下,通過委託經營合同引入私營公司參與水務設施的建設和經營。同時,法國實行了以流域管理為基礎,公眾參與監督的“國家-流域-地區-地方”的水資源監管體制。

  法國現行的委託經營管理建立在整套合同形式之上,根據合同類型的不同,可分為承租經營、特許經營、法人經營和代理經營四種。租賃合同經營業務佔私營水務市場的60%,特許經營佔30%,其他佔10%。無論採用何種委託經營方式,私營公司只有使用權。

  法國《水法》明確規定“水是國家共同資産的一部分”,政府承擔水資源的管理職責,並對私營水務公司進行監管。這樣做既保障了城市供水網路的效率和水質,同樣有效地避免了企業將水作為稀缺資源壟斷起來,進而漫天要價。

  法國的水務市場還兼具靈活性,允許農村和邊遠地區實行因地制宜的水務政策,但前提是,運營企業必須受到政府和公民的監管。

  而美國的做法則是完全國有,絕不允許外資進入。在美國水價因地區水資源賦存條件、工程性質等條件的不同而異,如東部水資源較為豐富,實行累退制水價制度,大水量用戶水價低,小水量用戶水價高。而西部水資源緊缺,服務成本定價模式和完全市場定價模式較常見。

  另外,制定水價一般是按單個工程定價,每個工程分別制定各自的水價。農業水價是還本不付利息水價,工業及城市水價是還本付息水價。

  由於美國大部分自來水公司和污水處理公司主要由市政府投資興建,多數以公有制為主,屬於市、縣和地區政府,水價較低。據統計,與其他發達國家相比,美國自來水污水處理費佔家庭可支配收入的比例最低,平均每戶家庭每年的水費支出僅為474美元,國會預算辦公室估計水費支出平均佔每戶家庭可支配收入的0.5%。

  另外,英國、德國、日本等國的水務政策也很強調水作為民生保障資源的特殊性,在具體運作方面都避免向居民徵收過高的水費,並會根據不同地區和情況,由政府對水價進行一定的補貼。

  聚焦 4 連結:北京市居民水價擬上調0.9元/立方米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12月1日向社會公佈居民水價調整聽證方案要點,居民水價每立方米擬上調0.9元。

  北京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國家水價改革的統一部署,各地要加大污水處理費和水資源費的徵管力度,並根據水資源緊缺程度,逐步提高徵收標準。因此,北京此次聽證的居民水價調整方案沒有提高自來水生産環節的價格,只調整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的徵收標準。總體方案是居民水價每立方米上調0.9元。其中,水資源費上調0.48元,污水處理費上調0.42元。

  據介紹,居民水價調整方案將在12月16日聽證會上公開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考慮到社會承受能力以及調價力度,在實施步驟上北京市發改委提出了“一步到位”和“三年分步到位”兩個具體方案,一併提交聽證會聽證。具體的調價金額、調價時間和實施安排,將充分考慮社會各方面的意見,並按程式報批後組織實施,確保市民生産生活的正常有序。

編輯: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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