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27日受權播發《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建議》于2010年10月18日中國共産黨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通過。
《建議》指出,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是推動科學發展的必由之路,符合我國基本國情和發展階段性新特徵。
基本要求是:堅持把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堅持把科技進步和創新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支撐,堅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把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著力點,堅持把改革開放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強大動力。
《建議》提出,綜合考慮未來發展趨勢和條件,今後五年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是: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取得重大進展,城鄉居民收入普遍較快增加,社會建設明顯加強,改革開放不斷深化。經過全國人民共同努力奮鬥,要使我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取得實質性進展,綜合國力、國際競爭力、抵禦風險能力顯著提高,人民物質文化生活明顯改善,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基礎更加牢固。
重點一
居民收入和經濟發展同步
原文: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産率提高同步,低收入者收入明顯增加,中等收入群體持續擴大,貧困人口顯著減少,人民生活品質和水準不斷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