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5月31日電(記者韓潔 羅沙)中國政府網31日公佈的《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關於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的通知》中,明確將“逐步推進房産稅改革”列入今年深化財稅體制改革重點內容之一。
房産稅是以房産為徵稅對象,按照房産的計稅余值或出租房産取得的租金收入,向産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稅。
在我國,房産稅並非一個新的稅種,有關房産稅的改革也由來已久。然而,近期隨著房價高漲,被市場視為房價調控“殺手锏”的房産稅改革又立於風口浪尖。
部分權威專家31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從今年4月初財政部將“完善房産稅制度”列入其2010年工作要點,到此次發展改革委在其年度經濟體制改革重點中提及“逐步推進房産稅改革”,顯示了政府推進房産稅改革的堅定決心。
不過專家們也表示,要正確理解當前推進房産稅改革的目的和意義。作為我國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房産稅改革最主要的目的並非調控房地産市場。
“房産稅稅制改革的核心目標是公平市場競爭,調節收入分配。”社科院財貿所副所長高培勇告訴記者,由於我國沒有財産稅,房産稅更多是作為一種調節貧富差距的手段。
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也指出,目前市場對房産稅改革的預期主要是強調了房産稅抑制投機、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功能,但房産稅還具有調節居民收入分配和完善地方稅收體系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