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馬德里7月20日電 西班牙議會20日以343票贊成、2票反對及1票棄權,批准自今年8月起將長期失業者領取緊急救助金的期限再次延長6個月。
西班牙失業救濟金管理方案規定,連續繳納一年全職保險的勞動者在喪失工作後即可領取失業救濟金;根據不同情況,失業金領取時間在數月至兩年不等,金額為工資基數的60%至70%。
對於已超過失業金領取期限而尚未找到工作的失業者,西班牙政府于2009年8月批准一項方案,向他們發放每月421歐元、持續6個月的緊急救助金。今年2月初,政府首次延期這一政策,將長期失業者緊急救助金的領取期限延長6個月至今年8月份。
該政策此次延期後,緊急救助金額度將從每月421歐元上升至426歐元,保障對象主要為45歲以上或30歲以下的長期失業群體,西班牙政府估計將有20萬人受益。
據西班牙勞工與移民部統計,截至今年6月份,全國失業人數為398.2萬,其中男性失業者197.8萬,女性200.4萬,失業者總數較5月份減少8.4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