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歐盟內部有關設立歐洲貨幣基金(EMF)的討論不斷升溫。作為一種新機制,該基金能夠對深陷債務困境的成員國施以援手,從而避免今後發生諸如希臘債務危機的情況。但是,隨著有關討論的日漸深入,包括起初表態支援設立歐洲貨幣基金的德國財長朔伊布勒在內的眾多人士也開始謹慎起來。
目前來看,設立歐洲貨幣基金至少要過“三道檻”。
首先是“法律門檻”,也就是説要修改歐盟的相關條約。《歐盟工作方式條約》第125條規定,歐盟不能對成員國政府的支付義務提供擔保。也就是説,若遇到像希臘這樣的債務問題,歐盟不能直接提供財政支援。眾所週知,修改或增加法律條款對按部就班工作的歐洲各國政治家而言是一個多麼漫長的過程。
其次是“經濟門檻”。據德國《明鏡》週刊最新披露,設立歐洲貨幣基金需2000億歐元,德國要出1/4強。作為歐盟內最大經濟體,以前富裕的德國很慷慨,對推動歐洲一體化態度積極,但是,如今的德國遭受國際金融危機的沉重打擊,多少有些“泥菩薩過河——自身難保”。雖然從理論上講未來可能出現債務危機的國家也包括德國在內,但是誰能想像,如果德國“經濟戰車”真的出了大問題,誰來拯救?靠歐洲貨幣基金?顯然,設立歐洲貨幣基金對歐盟中小國家更具有現實意義,而對於德國和法國這樣的大國來説可能起不了多大作用。因此,即便真的要設立歐洲貨幣基金,在誰出多少錢的問題上必將又是一個討價還價的漫長過程。此外,設立歐洲貨幣基金,可能對財政狀況不好的國家形成誤導,加大其“道德風險”,使之認為出了問題有人幫助解決,這反過來有損於那些財政穩定的國家和整個歐盟的財政穩定。
其三是“制裁與驅逐門檻”。早在啟動歐洲經濟與貨幣聯盟之初,為了保證成員國未來經濟健康運作,《穩定與增長公約》對歐盟成員國的財政赤字和公共債務規定了嚴格上限。德國當初曾提議,如果哪個成員國超標過甚就要被“驅逐”出去,但由於遭到盟國的堅決反對而作罷。如今,德國舊話重提,希望在歐洲貨幣基金方案中包含制裁與驅逐條款。但是,法國等國更希望把歐洲貨幣基金當作一個提供借貸的機構,而不是一個具有制裁功能的機構,除了其自身經濟考量之外,還有一個理由就是,如果哪個國家被“驅逐”出去,等於歐洲一體化倒退。在此問題上,普遍的看法是:妥協有可能達成,即不驅逐但制裁要加重。
眼下,歐盟的當務之急是解決希臘債務危機,成立歐洲貨幣基金還需要在歐盟內部各個層面進行充分論證。但是,從政治意義出發,歐盟成員國的事情如果讓歐盟外的國家或機構,例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來解決,無疑是對歐盟的一大諷刺,更是歐洲一體化進程的一種倒退。因此,設立歐洲貨幣基金的計劃既然被轟轟烈烈地提出,雖困難重重,但實現的可能性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