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融機構擬發債券 港府研人民幣資金回流機制

時間:2010-07-06 15:09   來源:中新網

 

  金管局今年2月詮釋內地政策,確認所有境內外及海外商業機構,均可在港發行人債集資。圖片來源:大公報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香港合和公路基建計劃在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並有望成為首家非金融機構發債體。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梁鳳儀認為,非金融機構透過離岸發債籌集人民幣,再透過直接投資(FDI)渠道回流內地,是香港人民幣業務發展的一大突破,此先例有望成為藍本,加上往後其他商業機構發行人債,期望未來可制訂新管理辦法,確立人民幣資金回流渠道,以及令香港人債市場更趨多元化。她期望回流機制今年底能夠得出成果。

  香港2004年開始發展人民幣業務,到2007年首只人民幣債券登陸香江,至今累計發行額度已達370億元人民幣。撇除去年由財政部發行的60億元人民幣官債,其餘均屬於內地銀行或外資在內地註冊的法人機構,而集資所得均流入內地作資本用途。香港金管局今年2月詮釋內地政策,確認所有境內外及海外商業機構,均可在港發行人債集資,而一旦資金涉及跨境調撥,則需要內地監管當局審批。

  商業機構發人債料續來

  合和公路上月底突然宣佈發債計劃,旗下合和公路西岸幹道第三期項目,將投資56億元人民幣,故計劃向機構投資者發行兩年期的人民幣企業債券。市傳該公司上季已透過銀團貸款籌組39.3億元人民幣,估計人債發行額度約為10億元人民幣。

  梁鳳儀錶示,現時商業機構集資後以FDI投資內地,仍需按個別申請進行審批。她補充,合和發債的先例具重大意義,隨著市場出現更多類似的發債例子,希望未來可以制訂成為一套完整的管理辦法。

  在人民幣國際化的進程中,內地透過推出跨境貿易結算,以及其他擴大試點至全球地區,將人民幣作為支付幣種逐步滲透至境外市場。然而,市傳內地正研究“小QFII(合資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安排,讓境外資金能夠透過基金形成投資A股市場,市場關注新安排將會在境外市場重新吸納人民幣資金,再流回在內地體系裏,與人民幣走出去的原義背馳。

  最終目標成為離岸中心

  梁鳳儀認為,個人或機構持有人民幣資産,惟資金不能回流至內地,將不會體現人民幣的真實價值。政府目前正研究如何讓人民幣金融産品籌集的資金,投資在內地的人民幣資産,即開拓人民幣的回流機制。她補充,香港人民幣業務的最終發展目標,是成為一個活躍的離岸中心,體現人民幣的價值及對衝風險,屆時資金便無須回流內地。

  在發展中,首決條件是令香港的人民幣産品更多元化,除了目前存款及債券等工具外,亦需要開拓基金、保險及證券等産品,繼而吸引更多海外資金採用香港的平臺,推動人民幣貨幣基礎更趨龐大。

  梁鳳儀估計,目前香港人民幣的規模較細,即使基建設備上已可應付所需,但亦難以支援高流動性及交易頻率較高的産品,故相信商業債券、匯率及利率掛鉤的場外交易産品先行。她補充,期望回流機制今年底能夠得出成果。

編輯:李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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