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澳門日報報道,澳門衛生政策學會建議,新設立的食品安全中心應承擔協調、監察和審核的功能,還要負責民政總署以外部門負責的風險評估和標準制訂功能。
針對澳門現有的食品控制系統存在三大不足:法規不足、協調不足、資源和能力不足,建議新設立的食品安全中心應以法制建設、機制建設、能力建設為優先任務。
澳門衛生政策學會日前向立法會提交食品安全政策建議,認為特區政府在今年施政報告提出“整合食品控制系統”的政策是正確的,但對於食品安全中心的職能和優先任務,有需要作全面和深化的考慮,以及明確界定。
該會指出,澳門的食品控制體系由多個不同部門監察不同環節,但缺乏協調、許可權不清和衝突、執法標準不一致。
根據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和世界衛生組織的指引,澳門食品安全中心設立後,除了必然承擔協調、監察和審核的功能外,還要負責民政總署以外部門負責的風險評估和標準制訂功能。
法制建設的重點是研究制訂食品安全法,以及建立和逐步完善食品標準體系。機制建設的重點,是建立以食品安全中心為核心的經常性和應急協調機制,對於法律已明確授予權力和責任的食品控制工作,應向各部門問責,促使其以透明和負責的方式執法。能力建設的重點,是提升監察能力、檢測能力、診斷能力、風險評估和風險溝通能力。
今年澳門衛生局預算為25.6億元,比2000年增長127%。雖然世界衛生組織建議公共和私人衛生開支合計應佔GDP的5%,特區政府的25.6億元衛生開支佔同年GDP的1.5%,純粹數目未有明顯超出適當範圍。然而,特區成立十年,在未有增加衛生設施的情況下,衛生開支已迅速增長至近26億,當離島醫院和其他衛生設施投入運作後,支出令人擔心。
該會建議政府要對當前的每一衛生投資項目,做好目標管理和成本管理,著手制訂中長期衛生發展規劃,包括由現在至未來五至十年的小區健康需要、優先問題,健康目標、財政資源可得性,成效評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