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憑“超級電腦”狙擊炒樓逃稅 累計逾2萬人落網

時間:2010-04-07 10:32   來源:中新網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香港樓市持續升溫,稅務局緊盯物業炒家,長開檔案追討利得稅。香港稅務局局長朱鑫源受訪時透露,稅局的超級電腦輸入全港物業買賣數據篩選兼經人手復核後,每年最少再揭發幾千宗炒樓無報稅個案,由2005至2008年度累計有逾2萬人落網。他強調,頻頻炒賣、持貨期短及摸貨者將逃稅無門。

  “炒樓賺了錢應該交稅。”稅務局局長朱鑫源接受訪問時重申,該局一直按既定程式追“炒樓稅”,“早前財政司司長提一提炒樓人士賺錢要交稅,(他們)會打埋成本入去……你都聽過好多人炒樓給我們追稅……好多人已經被開了檔案,他們炒開,或被我們捉開,要將買賣樓宇的資料報番出來”。

  除已被“鎖定”的炒家,朱鑫源提到,稅務局會將全港物業買賣數據輸入電腦,再經人手跟進,抽出漏網之魚,“在數據中揀選可能涉炒賣個案,是經電腦精心設計的程式抽出來。”他舉例早在2005至2006年,經電腦揀選出來個案達15600宗,再經人手覆檢,撇開納稅人能解釋個案,多達6700宗需再跟進,“這6700宗九成九是炒樓”。

  由2005年度至2008年度的4年間,經該局電腦系統揀選出來的懷疑個案多達58100宗,當中需人手跟進涉炒樓個案合共20200宗,即每日最少有14人或公司炒樓賺錢無報稅,部分人更甚在年內炒賣多於一個物業。他更強調,未有炒樓全盤數字,“這是我們僅有數據,但不是全部”。

  普羅大眾都關注炒樓的定義,他解釋,“會根據買賣合約的頻率,買得有幾密,一年買幾多間,兩年買幾多間、持有物業期的長短,愈短愈會抽出來、第三是否摸貨等”,以及買賣物業的背景、動機、財務安排、法庭稅務案例等作評定基準。 

  據《稅務條例》炒賣物業人士多被視為經營生意,他們須就炒樓賺取的利潤報稅及繳納利得稅,一般稅率15%。納稅人如不同意稅務局的評稅,可提出反對,及向稅務上訴委員會和法庭提上訴。但是當中不少個案上訴失敗。

  美聯首席分析師劉嘉輝認為,稅務局雖然加緊留意物業炒買行為,但相信成效有限,因目前並沒有機制要求炒樓人士在賣樓賺錢後,需要主動作出申報,稅務局需要抽查後才會得知,因此買家普遍也會先看看能否“偷雞”。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香港分會稅務委員會主席黃宏泰相信,“公司買賣物業通常有商業目的,好難不認炒樓,多數會報稅,個人就好少主動報炒樓賺錢,稅局不去追都不會出聲。”

  此外,稅務局亦向俗稱“遮仔會”的多間儲蓄互助社追收利得稅。目前香港有45間遮仔會,總資産50多億元,單單警察儲蓄互助社已擁近37億元。

  朱鑫源解釋,“我們覺得這些會賺緊錢,像借錢出去……年收12厘利息,每年派息不超過6厘,最多賺差額有6厘。她們的運作具商業規模,有審批委員會、專責職員……好接近商業機構。”

編輯:李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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