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黨中央:建設海峽文化 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

時間:2011-03-04 14:55   來源:中國經濟網

  記者從致公黨中央獲悉,該中央向全國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提交了《建設海峽文化,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大會發言稿。

  致公黨中央認為,打造兩岸文化共同體、促進兩岸文化融合是實現兩岸和平發展的關鍵與重要途徑。歷史上形成的福建、粵東與臺灣在共同地緣、血緣、文緣、商緣和法緣基礎上的共同文化——海峽文化,是兩岸文化共同體的重要內容。當前,兩岸關係發生了重大積極變化,應抓住有利時機,努力推進海峽文化建設,加快構建兩岸文化共同體,促進由兩岸交流合作由“經貿合作”為主向“文化融合”發展。

  海峽文化是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重要力量

  海峽文化植根于中國傳統優秀文化特別是閩臺文化,也吸納了臺灣本土文化以及海峽兩岸交流交住中産生的新鮮活力因素,是一種更具包容力、創造力的兩岸文化融合,是促進海峽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重要力量。

  (一)海峽文化是維繫兩岸人民的精神紐帶

  海峽文化具有強大的凝聚力,通過親緣、文緣等因素作用,內在地把海峽兩岸人民感情緊密地聯繫在一起;通過業緣、物緣等因素,把海峽兩岸經貿關係緊密地聯繫在一起,從而使海峽兩岸成為經濟文化緊密聯繫的、相互依存的命運共同體。

  (二)海峽文化是具有兩岸特色的文化認同

  當前,和平發展已經成為海峽兩岸關係發展的主流。而要實現兩岸長期和平發展,關鍵是要透過海峽兩岸各式交流合作平臺,加速兩岸資源整合,培植共同利益關係,構建兩岸共同價值,創造具有兩岸特色的文化認同。海峽文化就是這樣一種文化認同。

  (三)海峽文化是催生兩岸文化共同體的重要力量

  海峽兩岸經過幾十年的交流、交融發展,目前已經到了構建兩岸新文化、新價值、海峽兩岸關係將由“經貿合作”向“文化融合”階段演進的歷史性階段,即建設海峽文化,打造兩岸共同的文化家園的時代。

  兩岸新文化、新價值的創造主體,是海峽兩岸同胞及海內外華夏子孫。兩岸新文化、新價值以中華傳統文化特別是閩臺地域文化為基礎和紐帶,誕生於兩岸同胞頻繁交流的實踐活動,構成海峽文化的重要內容。

  (四)海峽文化是遏制“文化臺獨”的有力武器

  “文化臺獨”是一種以確立“臺灣獨立”為價值取向,以“去中國化”為顯著特徵,為“政治臺獨”製造輿論和理論基礎的社會文化思潮。我們必須加快建設海峽文化、構建文化共同體,強化海峽兩岸人民的歷史聯繫、精神聯繫和血緣聯繫,以遏制“文化臺獨”思潮的蔓延。

  臺灣文化是海峽文化的重要內容,海峽文化是臺灣文化的根基。建設海峽文化,加強兩岸文化交流合作,有利於促進兩岸民眾消除隔閡、減少排斥、增進認知、推進親情,從而加強兩岸文化認同和民族認同,遏制“文化臺獨”。

  致公黨中央提出了促進海峽文化發展的對策建議

  (一)建設海峽文化,必須注重六個基本要素

  一是整合海峽文化資源,包括規範名稱,加大宣傳力度,突出福建在海峽文化建設中的主體地位;二是要以閩南文化、客家文化和媽祖文化三大閩文化體系作為海峽文化核心主體和重要紐帶;三是以現代文化、全球文化為時代內容;四是以臺灣新生代為重點;五是文化成果兩岸共用;五要認真研究兩岸法律體系的差異和法律環境的不同,以及可以互相融合的方面。

  (二)建設海峽文化交流合作平臺

  1.設立海峽文化兩岸共建委員會。邀請兩岸有影響力的各界人士共同參與委員會,由深具號召力、影響力的工商巨擘、文化大師、傑出人才共同規劃、設計方案,加以推動落實。

  2.成立民間社團“海峽文化交流促進會”,拓展交流合作途徑;舉辦“海峽文化論壇”,深入探討與交流兩岸學術、文藝、民間信仰、宗親活動、方言研究等;兩岸共同舉辦“海峽文化節”、“海峽民間藝術節”等系列文化活動;建立海峽文化交流聯誼中心網站。

  3.構建和完善閩臺文化交流基地。要在較具海峽文化代表性的地區建立多個海峽文化交流試驗區,共同開闢兩岸親情旅遊線;組建海峽文化展演中心、閩南文化藝術中心以及以客家文化、媽祖文化、船政文化等為主要內容的文化基地建設,專職負責組織兩岸的文化研究、展覽、宣傳以及文藝創作、匯演、各類民間藝術展覽等活動。

  4.成立海峽文化交流基金會。基金會主要負責閩臺文化交流資金的管理監督、項目的設計協調、活動的諮詢服務,組織海峽文化團體互訪活動。資金籌措以政府為主導,政府與民間相結合,多方籌資專門用於拓展兩地文化交流。建議開放兩岸文化市場,鼓勵臺商投資海峽文化建設。

  5.建設海峽文化博物館。建議新建海峽文化博物館,擴建現有涉臺博物館(如福建省博物館、閩臺緣博物館、馬尾海政博物館等),在展出內容上,應進一步增加和豐富閩臺族譜、民俗風情、墾臺曆史人物、兩岸知名人士等內容,增強海峽文化交流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打造海峽文化知名品牌

  發揮“五緣”優勢,加強兩岸文化交流,必須努力打造對臺交流合作品牌,以福建為載體,培育一批具有鮮明地域文化特色的對臺文化交流品牌項目,使福建成為兩岸文化交流重要基地和前沿平臺。

  1.加大科研力度,強化文化研究與交流功能,使之更好更多地組織、指導和推動兩岸有關閩南文化、媽祖文化、客家文化、戲曲表演藝術等方面的學術研究與交流;充分利用科研人才資源,積極組織專家學者對海峽文化展開深入研究。

  2.加強塑造海峽文化品牌調研,通過整合各地文化資源優勢,結合海峽文化基地和平臺建設,打造海峽文化品牌;進一步注重文化旅遊市場開發,增加文化景點建設,將海峽文化的豐富內涵融入旅遊,使海峽文化産業(如民俗文化展館、戲劇藝術表演、現代文化體驗等)能夠與旅遊業共同發展,增加旅遊業文化內涵,打造海峽旅遊品牌。

  (四)推進海峽文化産業對接

  在當前兩岸關係面臨大交流、大合作、大發展的新形勢下,海峽兩岸文化産業界要繼續深挖合作潛力,互利互補,加快海峽文化産業對接,推動兩岸文化産業共同發展繁榮。

  1.設立海峽文化産業園區。兩岸合作規劃,找出足以代表中華文化的創意産業,發展成為海峽文化産業園區,這既可促進經濟發展,也能增進文化認同。海峽文化産業園區不只是負責海峽文化産品生産,更重要是在行銷方面創造出海峽文化産業品牌。

  2.成立海峽文化創意産業研究院。未來文化創意産業,特別是奠基在中華文化基礎上的文化創意産業,將是一個明星級的産業,有必要在這個産業發展之初,聯合兩岸力量優勢互補,共同合作成立“海峽文化創意産業研究院”,集合兩岸創意人才共同研發,並輔導廠商建立産業鏈,將兩岸的相關産業完全聯繫在一起。 (記者 蘇琳)

編輯:趙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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