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人士在8日舉行的第五屆兩岸經貿合作與發展論壇上表示,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的簽署是兩岸經濟制度合作的開端,未來兩岸需共同努力確保ECFA已簽署項目的執行,並繼續展開後續商談。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經濟局局長徐莽説,由於ECFA的商簽進度很快,從啟動商談到完成簽署僅用了不到半年時間,雙方在協商中堅持的一個基本原則就是“快、易、少”,這從客觀上也導致了兩岸業界的不少需求無法通過早期收穫得到滿足。對於後續協商,需要兩岸在做好全面評估的基礎上,共同加以積極推動。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韓明智説,ECFA包含的內容是兩岸雙方需求結合的一部分,還有許多其他領域沒有包括進來或者沒有談下來。即使已經談下來的項目,也有一個今後執行是否到位的問題。
臺灣兩岸共同市場基金會董事長詹火生認為,兩岸主管機關必須儘快努力落實ECFA所簽署的內容。這包括“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的成立、早期收穫清單的貨物降稅、臨時原産地證明等事項。
針對後續協商的具體內容,兩岸人士提出了各自的建議。徐莽説,納入ECFA早期收穫的貨物貿易産品和服務貿易業別僅佔兩岸全部産品和業別的一小部分,大量雙方重點關注的産品的降稅和服務的開放將通過後續協商加以解決;貿易救濟協議、爭端解決協議等兩岸間重要保障機制有待建立;“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有待儘快設立並投入運作,協調、組織各項協議的商談,以推動兩岸加強在智慧財産權保護與合作、金融合作、海關合作、産業合作、電子商務合作等領域協商的儘速展開。
詹火生説,兩岸雙方還有許多産品未能享受降稅的利益,雙方各開放的服務業領域的範圍還有待擴大,此外還有爭端解決機制等議題,“均需要兩岸在ECFA簽署後持續協商來完成,讓ECFA所帶來的利益能落實到兩岸企業與人民身上”。
第五屆兩岸經貿合作與發展論壇由商務部、國臺辦聯合舉辦,兩岸工商界、學術界、各地臺資企業協會人士等近300人圍繞“ECFA與兩岸經貿合作新格局”主題進行探討。(記者 李寒芳 許雪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