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兩岸正式商簽ECFA的重要組成部分,第二次專家會談的召開説明兩岸離正式商簽已經不遠,但目前雙方並未在具體商簽日期上達成共識。而早在今年1月兩岸首次協商後,臺灣“陸委會”經濟處處長李麗珍就提出“今年上半年簽訂”的目標。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第二輪協商3月31日在臺灣省桃園縣大溪正式登場。會談共兩天,協商雙方將就貨品早期收穫計劃、服務貿易早期收穫計劃、協議文本主要內容及未來協商工作安排等內容進行實質性意見交換。兩岸代表還將就智慧財産權保護和投資的法律保護等廣泛的議題進行討論。
商務部臺港澳司司長唐煒在商談前表示,希望通過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最大限度地實現兩岸經濟優勢互補,互利雙贏。
唐煒在致詞中稱,ECFA是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協議,有利於兩岸相互開放市場、貨品以及服務業貿易,促進兩岸經濟合作制度化。外界必須客觀且實事求是地評價ECFA。ECFA對雙方經濟發展有正面積極的意義,但不是“靈丹妙藥、包治百病”。與此同時,ECFA也絕對不是一些不了解的人所説的“洪水猛獸、一無是處”。
作為兩岸正式商簽ECFA的重要組成部分,第二次專家會談的召開説明兩岸離正式商簽已經不遠,但目前雙方並未在具體商簽日期上達成共識。
國臺辦新聞發言人楊毅昨日在國臺辦召開的記者會上説,“簽署協議當然要看協商的進展情況。”
而早在今年1月兩岸首次協商後,臺灣“陸委會”經濟處處長李麗珍就表示,目前兩岸已取得了“儘快簽”的共識,並提出“今年上半年簽訂”的目標。
馬英九3月16日認為,臺灣與大陸就ECFA的協商進展順利,他希望能在6月簽署ECFA。楊毅3月17日也曾表示,大陸加快推進商簽ECFA進程,願朝臺方期望的6月簽署來努力。
中國社會科學院臺灣研究所副所長朱衛東表示,目前ECFA協商的最大困難在於島內各派意見存在分歧,主題未形成共識,因此造成兩岸協商,包括執行過程,受到諸多因素牽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