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交通銀行獲准赴臺設立代表處

2010-09-25 09:09     來源:新華網     編輯:張蕾

  新華網臺北9月23日電(記者 張勇)臺灣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23日宣佈核準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來臺設立代表處。這將是大陸地區商業銀行首次來臺設立分支機構,也是兩岸金融市場雙嚮往來的重要一步。

  臺灣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表示,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來臺設立的代表處將從事非營業性活動,包括聯絡臺灣地區銀行業者與客戶及蒐集臺灣地區金融市場資訊等。臺方將依據兩岸金融市場雙嚮往來之金融法規及管理措施,對其進行監督與管理。

  根據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及早收清單的相關規定,大陸的銀行經許可在臺灣設立代表人辦事處且滿1年,即可申請在臺灣設立分行。這意味著若中行與交行在臺灣的分支機構于年底前成立,這兩家銀行有望在明年底之前申請在臺設立分行。

  臺資銀行在大陸設立代表處則已有數年曆史。此前,銀監會已于16日宣佈批准臺灣土地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和彰化銀行首批4家臺資銀行在大陸進行分行的籌建工作。

  長期以來,兩岸金融業的實質性合作明顯落後於貿易與投資交往,加快金融合作也一直是兩岸各界普遍關注的熱點話題。而乘著ECFA簽署和生效的“東風”,兩岸金融業的互動交流以銀行業為突破口,在金秋時節正式邁出了實質性步伐。

  另據臺灣媒體報道,同樣提出來臺設點的招商銀行因未達到臺方條件,暫時未能通過臺灣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預審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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