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明報報道,香港強積金管理局計劃提高退休前,提取供款的靈活性,包括一旦患上嚴重疾病或突然因意外出現財政困難,供款人可以在65歲之前提款。另外,香港強積金管理局亦會研究容許供款人在65歲後,可以選擇分期提取供款,將於今年內進行公眾諮詢。
香港強積金管理局將於日內公佈計劃詳情。根據《強積金條例》,供款人只可以在特定情況才提早提取供款,如永久離開香港,或年滿60歲並提早退休。
因應社會上有聲音要求提高提款靈活性,香港強積金管理局研究讓供款人,在出現嚴重疾病或重大意外時,可以提早取出供款。
有香港強積金管理局董事表示,目前香港市民于強積金戶口中的存款金額有限,考慮放寬範圍時,亦必須要因應實際情況。至於“嚴重疾病”如何界定,消息指,或會研究外國做法,但相信會同時考慮疾病種類和實際病情。
香港強積金管理局亦考慮改變目前一筆過,在65歲提取全額供款的做法,改為可以分期提款。消息人士稱,分期提款的好處,是讓供款人可以在經濟週期欠佳的時間,選擇保留存款。香港強積金管理局傾向讓供款人,選擇一次過或以年金方式分期提款,在分期的情況下,存款可以繼續在戶口內滾存並增長,一旦成事,局方期望受託人,能提供不同産品讓退休人士選擇。
為了降低目前19間受託人公司的行政收費,有指港府正研究成立公共信託人,以非牟利形式引入競爭,間接拉低行政費。消息人士稱,除非單靠市場競爭,已不能令行政費下調,否則不會考慮成立公共信託人,但同意由公共信託人直接接受存款,或提供強積金産品由第三者銷售,相信都能夠進一步降低行政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