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天津市委在正在舉行的天津市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上提案建議,發揮天津濱海新區金融先行先試政策優勢,加快兩岸金融創新,促進臺資、臺企、臺商在天津的可持續發展,推進兩岸金融合作共贏。
2010年第四季度,在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領跑的背景下,兩岸金融業合作明顯提速。但獲准在大陸設立分行的臺灣銀行中,尚沒有一家銀行進駐天津,特別是濱海新區這一台商聚集地。
目前,濱海新區集聚的臺資企業超過1000家,佔天津臺資企業半壁江山,合同投資42.9億美元,佔全市臺資企業的72.03%。這些企業多以出口、加工貿易和現代服務性企業為主,80%以上産品出口外銷,基本形成具備産業規模和集聚效應的天津臺商板塊。
針對臺商企業在津投資興業和兩岸金融需求,民革天津市委建議在濱海新區金融先行先試優惠政策下,制定津臺金融合作機制框架,批准在津臺互設銀行分支機構,全面開展津臺銀行、證券、信託和保險業務的交流與合作。
此外,民革天津市委還建議儘快促成津臺兩岸金融産品都能在對方市場上架;並針對臺資製造業企業多的特點,允許臺商銀行在津開辦與製造業相關的金融業務。(記者倪元錦)